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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食物及衞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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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食物安全必定是我們首要考慮 (5/6/2018)

食物安全中心同事正檢測進口食物中的幅射水平
食物安全中心同事正檢測進口食物中的幅射水平

大家都記得,自從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放射性物質洩漏的事故(福島事故)後,為保障食物安全,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隨即加強對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監測,並因應當時的食物安全風險評估,禁止受影響的五個縣(即福島、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的所有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

此外,來自上述五個縣的所有冷凍或冷藏野味、肉類及家禽、禽蛋,及所有活生、冷凍或冷藏水產品,在進口香港前,必須附有由日本當局簽發的證明書,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並無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引限值 (輻射證明書),否則禁止輸入本港。以上措施至今仍然生效。

經審慎考慮各因素後,我們今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繼續禁止福島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香港,但有條件准許茨城、栃木、千葉及群馬四個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及奶粉進口本港,有關條件為:

(a) 每批該類食品必須附有由日本農林水產省簽發的輻射證明書,指明食品來自哪個縣,以及證明有關食物的輻射水平並沒有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以及

(b) 有關出口商必須持有及提供由農林水產省簽發的有效出口商證明書,證明向本港出口的該等食品在日本均可供銷售,即該等食品不得超出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更嚴格的日本限值。農林水產省如發現有出口商未能符合上述規定,須即時吊銷其出口商證明書,並通知香港的食安中心。

其實,我們的建議類似現時對該四個縣的野味、肉類、家禽、禽蛋和水產的進口安排,但增加了出口商證明書的額外保障。

我們是經過深思熟慮才作出有關建議。食物安全和市民大眾的健康是我們的首要關注。食物安全的考慮主要建基於風險評估。經考慮本地監察結果、國際專家組織評估、日本當局監察結果、其他經濟體對日本食物管制的最新情況後,我們認為現階段已有實質及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日本食物目前的輻射風險已很低。我們亦有充份考慮公眾關注

在有條件准許上述四個縣的食品進口本港的同時,我們會採取以下「雙重把關」的有效措施,以繼續確保食物安全︰

作為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我對保障市民健康和食物安全責無旁貸,我和食安中心同事會繼續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和適宜食用,這是我們的使命,亦是我的工作目標。

2018年6月5日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