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五题:急症室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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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永乐议员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答覆:

问题: 

  据报,医院管理局计划由本年年底开始在公立医院征收一百元的急症室收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该局开征急症室收费的目的,以及该局有否证据显示开征该项收费能达致此目的;

(二) 医管局将如何评估急症室收费的成效,以确定该项收费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及

(三) 哪些人士可获得豁免缴交急症室收费,以及界定有关人士的准则?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检讨公营医护服务的收费制度,是《医护改革谘询文件》的其中一项策略性方针。这次检讨的目的,是要确保我们有限的公帑能以最恰当的水平补贴各项服务。这次检讨亦会研究如何将不同服务的相对缓急先后反映于其资助水平上,及如何尽量减少不适当使用或误用的情况。在检讨及有关的收费调整完成后,收费水平仍然会保持在大众可负的水平。我们亦会加强现时的收费豁免机制,以协助低收入人士,及因严重或慢性疾病而未能支付高津助服务的病人。

  急症室服务是为遇上紧急情况或有生命危险的病人而设,因此与其他门诊服务的本质非常不同。急症室未有向使用者收取费用,鼓励了一些应该在基层门诊诊所治理的病人在非紧急的情况下使用急症室服务。急症室的总使用量在最近五年间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一,由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的2,080,000人次增加至二○○一至○二年度的2,523,000人次。在二○○一至○二年度的2,523,000人次中,约百分之七十五的个案被分类为半紧急或非紧急的类别。

  大部分已发展的经济体系均有为其急症室服务引入收费,而香港属于一个非常罕见的例外情况。国际经验亦指出,为急症室引入收费可减少不适当使用,并可将总使用量减少约百分之十五至二十五。与此同时,亦无证据显示引入收费会导致病人延误诊治时间,或因病情变得严重而导致医疗费用最终增加。

(二) 在急症室服务引入新收费后,医管局会使用现行机制,即按急症室使用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分成五个级别,紧密监察及评估新收费的效果。医管局会特别评估新收费对使用量及使用模式的影响。

(三) 我们坚决维持我们一贯的政策,确保不会有人因经济拮据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并对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及经济条件较差的长者提供适当的援助。在为急症室引入收费后,因患上严重或长期疾病,而未能支付高津助医疗收费的人士,仍可按现有机制向驻院的医护社工申请财政援助。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