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题: 非紧急救护车载送服务
以下是麦国风议员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负责提供非紧急救护车载送服务的近300名人员,每年超时工作共达两万小时。医管局每年支付200万元作为他们超时工作的补偿,而没有安排他们放取补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每间公立医院的非紧急救护车载送服务的运作资料,包括车辆数目,以及全职和兼职救护车人员及管理人员分别的数目及聘用条款;
(二) 全职和兼职救护车人员现时的薪酬水平;
(三)每辆救护车每次最多可运载的病人数目;
(四)救护车人员每年需超时工作两万小时的原因;及
(五) 过去三年,非紧急救护车载送服务的需求情况;以及去年平均每月使用该项服务的病人人次?
答覆:
(一)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主要是为在载送过程中需要特别支援的下述病人而设∶老人科日间医院病人、专科门诊诊疗所病人、需由一间公立医院转送到另一间公立医院的病人、公立医院出院病人。这项服务的运作形式以联网为本。七个联网的非紧急救护车数目和人手编制载于附录。
一般来说,非紧急救护车队的全职人员是医管局聘请的常额员工,而兼职人员则是按月薪或时薪聘请的。医管局的常额全职员工享有底薪、每月现金津贴,以及其他附带福利(例如公积金、年假、免费门诊和住院福利、居所贷款利息资助),而兼职人员则享有底薪和其他法定福利,包括公积金。
(二) 高级科文、病人运送助理和病人运送服务员的每月底薪分别是17,220至20,150元、11,115至13,530元和9,200至11,230元。兼职技术服务助理和支援服务助理则按月或按时支薪。兼职技术服务助理的薪金由每月10,000至15,000元或每小时52至76元不等,兼职支援服务助理的薪金则由每月6,000至10,000元或每小时32至52元不等。
(三) 非紧急救护车大多设有12座位。由于每辆车需要两至三名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员工随车工作,每辆车平均每程可接载五至八名病者及同行家属。非紧急救护车未能尽用每程的载客量,当中受多项因素限制。由于可供病人使用的非紧急救护车的数目未能充份配合病人对该服务的需求,我们必须在尽用载客量和避免令使用这项服务的病人等候太久及/或耗用过长的交通时间,两者之间取得平衡。此外,服务亦要运作得宜,确保能载送病人依时应诊。
(四) 医管局一直采取灵活和具成本效益的措施,来应付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的运作需求,包括聘用兼职人员,灵活调配员工的轮值时间,并改善运作流程。一般而言,为应付起伏不定的服务需求,调配员工超时工作比增聘兼职员工,在运作上会更具弹性。对于员工超时工作,医管局的管理人员会尽可能给予补假。若基于运作理由而不能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安排补假,员工才会获发逾时工作津贴。
在二○○一年十月至二○○二年九月期间,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员工的逾时工作总时数约为20 000小时,占他们在该12个月期间的总工作时数约百分之三。 约五成的逾时工作时数是以逾时工作津贴作偿,而支付的逾时津贴总额约为900,000 元。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的员工须逾时工作的主要原因包括∶
i) 需要使用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出院或转院的病人数目突然增加;
ii) 交通挤塞和其他突发交通情况;
iii) 当值人员突然休假或放取病假;
iv) 病人从专科门诊诊疗所和日间医院回程时突然遇上延误;以及
v) 远程载送,如来往大屿山、机场或边境禁区。
(五) 医管局自一九九四年从消防处接管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至今,每年载送使用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的病人数目已倍增。过去三年,使用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的病人数目如下:
| 财政年度 | 载送病人数目 |
| 1999/2000 | 433 964 |
| 2000/2001 | 440 792 |
| 2001/2002 | 456 004 |
在二○○一至○二年度,使用非紧急救护车队服务的病人平均每月约有38 000人次。
完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