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三题: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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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卓人议员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鉴于行政长官在今年十月十日出席本会答问会时,承诺不会削减根据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高龄津贴的津贴额,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是否有计划调整同样是根据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伤残津贴的津贴额?


答覆:


伤残津贴是公共福利金计划(以下简称"福利金")下发放的其中一项津贴,目的是向严重伤残人士提供每月的定额津贴,协助他们应付残疾引起的特别需要。有关的计划由政府一般收入支持,受助人无需供款,也无需接受经济状况调查。


严重残疾人士每月可获一千二百六十元的普通伤残津贴。凡需要他人不断照顾日常生活的严重残疾人士,如没有在政府或受资助院舍,或医院管理局辖下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照顾,可获发高额伤残津贴,每月二千五二十元。


福利金金额会参考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下称"社援物价指数")(注一)反映的物价变动来调整。福利金金额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和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分别按当时预测的社援物价指数调高百分之六点五和百分之四点八。两个年度合计,福利金金额共调高了百分之十一点六(注二)。不过,在这两个年度,社援物价指数的实际升幅分别仅为百分之四点二和百分之零点三,其后更持续下跌。在一九九九至二○○○、二○○○至○一和二○○一至○二年度,社援物价指数所反映的实际物价分别下跌了百分之二点七、百分之一点九及百分之零点五。但福利金金额自一九九九至二○○○年度起则维持不变(注三)。


直至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为止,福利金金额是按预测的物价变动向上调,加上其后数年持续出现通缩,结果,截至二○○二年三月底,福利金金额已高出原有水平百分之十二点四(注四)。换句话说,伤残津贴金额可以有百分之十一点一的下调空间,而无损其原应有的购买力。


我们已在二○○二年七月知会了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基于政策和财政上的考虑,政府希望先检讨目前的情况及听取公众对调整综援及福利金金额的意见。在此期间,综援及福利金金额仍会维持不变直至二○○三年三月。关于调整综援或伤残津贴,我们暂时仍未有任何决定。


注:


注一: 社援物价指数根据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住户的开支模式编制,以反映通胀情况。编制指数时所参考的商品和服务开支项目与消费物价指数相若,但不包括以综援计划的特别津贴支付的项目(例如租金)。社援物价指数由政府统计处按月编制。为确保社援物价指数能准确反映综援住户最新的开支模式,政府一直是根据综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数据,每五年重定指数的基期一次。本文所述的社援物价指数来自以一九九九至二○○○年为基期的指数数列。


注三: 一九九九年七月,政府知会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表示不会再沿用过往的做法,按所预测的下一个年度通胀率调整标准金额。取而代之,政府会根据过去一年物价的实际变动幅度,调整综援和福利金的标准金额。


注四: 这个百分率的计算方法:1.116/(1.042 x 1.003 x (1 - 0.027) x (1 - 0.019) x (1 - 0.005)) - 1。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