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第十题:定额罚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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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杨耀忠议员今日(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于去年六月开始实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关政府部门的执法行动的详情;及



(二) 根据当局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哪些区域及哪类场所有较多人乱抛垃圾?


答覆: 



(一) 《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罪行)条例》(下称"该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凡触犯公众地方洁净罪行,包括乱抛垃圾、随地吐痰、未经准许张贴街招及海报,以及让犬只粪便弄污街道,均须缴交定额罚款六百元。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海事处、香港警务处、房屋署、环境保护署及渔农自然护理署七个部门获授权在其负责管理的地方或场地内执行该条例。



该条例于二○○二年六月十日生效以来,政府已发出超过一万一千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当中约百分之九十七是在毋须警方协助的情况下顺利发出。约百分之九十的违例者在法定期限内缴交罚款,而曾提出争议的违例者亦少于百分之零点六。整体而言,该条例已有效地改善香港的洁净情况。



(二) 大部分定额罚款通知书是在一些繁忙的地区或人流频密的场地发出。在东区、旺角和观塘发出的通知书数目最多,每区约占总数的百分之十。根据我们的执法经验,在地铁站出入口、巴士站、便利店和小食店附近范围,较容易出现乱抛垃圾的情况,尤其是乱抛烟蒂、饮品盒及吸管包装纸。





二○○三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