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第十八题: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医疗服务
以下是罗致光议员今日(三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卫生署法医科:
(一) 为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哪些医疗服务;及
(二) 有否为经警方以外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转介的性暴力受害人提供医疗服务;若有,过去两年每年的个案数目及转介方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关人士如何获得适当及认可的法医服务?
答覆:
(一) 卫生署法医科为各政府部门在医学鉴证问题上提供病理和临医学意见。该专科与警方紧密合作,就刑事案件中涉及法医学的问题提供专业意见。法医科会视乎警方的要求,为性罪行案件中的受害人及疑犯进行临法医检查。此外,有关人员会收集法医证据及身体样本,供政府化验师作进一步检验。这类检查的目的是把受害人身体所受的任何伤害记录下来,让法医科根据这些资料,在警方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或在需要出席法庭聆讯时,就医学上的问题提供专家意见。
(二) 诚如上文(一)段所述,法医科只为政府部门服务,而就涉及性暴力的个案,则会向警方提供支援。
若市民受到性暴力的侵害,应立刻向警方报案,确保有关方面能够及时收集和分析重要的法医证据,因这些资料在检控程序中可能用作呈堂证据。因此,为其他机构提供法医科服务并没有明显需要。
完
二○○三年三月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