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七题:加强措施预防医护员工感染非典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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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麦国风议员今日(四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截至上月二十三日,已有二百多宗感染非典型肺炎个案,其中有超过一百名医护人员受到感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采取了什么加强措施,以预防前线医护员工感染该病症;



(二) 鉴于有公立医院的护士投诉院方以避免引起公众恐慌为理由,禁止他们佩带口罩,以及没有向他们提供具最佳保障功能的N95型口罩,政府是否知悉该等公立医院作出这决定的原因,以及是否与财务资源短绌有关;政府有否因应此等个案,向医管局提供额外的支援;及



(三) 有否评估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因照顾病人而染病是否属因工受伤并可向医管局索偿,以及有否评估医管局须否为医护人员的家人或亲友继而受到感染负上任何责任;若有责任,医管局会否考虑向他们提供援助或补偿?



答覆: 



(一)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已向所有前线员工发出通告和电子邮件,颁布加强的预防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感染控制指引。此外,医管局又提醒医院管理层必须严格执行颁布的控制措施,并确保提供合适的支援设施和供应一切所需物资(如洗手和淋浴设施、夜更休息室、外科专用口罩、手套和眼罩),以防止疾病在医院大楼内扩散。医管局已为前线员工(包括护士和健康服务助理)举办有关感染控制的复修课程,并发出使用外科专用口罩和N95型口罩的指引,供医管局全体员工参阅。与此同时,医管局已加强辖下职员诊所和心理辅导组的服务,以照顾医护人员的身心需要。此外,医管局亦把感染控制的覆盖范围扩大至公营医院的非医疗区域,如办公室和食堂。



(二) 医管局把佩带口罩的范围扩大至医院大楼的不同部门,是基于运作上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病毒在社区扩散的程度。鉴于病毒扩散,医管局已把佩带口罩的范围扩大至各医院大楼的全部地方。医管局一直提供足够的外科专用口罩/N95型口罩供员工使用。医管局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口罩在适当的地方使用,同时亦会照顾到员工的心理需要。再者,一项医管局进行的研究显示,外科专用口罩和N95型口罩同样有效。



为遏止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扩散,医管局会竭尽所能调动一切所需资源(包括额外拨款)以配合各临床部门的需要,并会为员工及其家属提供所需支援。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于三月三十一日批出一笔为数二亿元的新承担额,提供额外拨款用作治疗患上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病人及加强感染控制和公共卫生教育。在批出上述承担额前,政府已另行给予医管局一笔为数1,000万元的追加拨款,为医管局提供额外资源应付这严峻形势。



(三) 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虽并不是<<雇员补偿条例>>所指定的一种职业病,但条例第36条订明,雇员若染上疾病,而该疾病符合条例所指是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体受损,该雇员可根据条例就该疾病追讨补偿。照顾患有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病人的医护人员如染上该病毒,根据《雇员补偿条例》,他们可能会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在这种情况下,劳工处会根据雇员的医疗记录、与个案有关的资料以及《雇员补偿条例》的条文,以确定该名雇员所感染的疾病,以及该名雇员是否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劳工处会按照条例的规定,处理此等雇员的索偿申请。



医护人员的家人和亲属可能因接触该医护人员而染病,但他们不会是在受雇期间因工遭遇意外而染病,因此不受《雇员补偿条例》的保障。医管局会按个别个案的事实和情况,并根据适用的法律来处理补偿申请。





二○○三年四月二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