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第二十题:监察非政府机构使用关怀行动获批款项
以下是杨耀忠议员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政府将动用一亿二百万元举办“关怀行动”,委托非政府机构开设合共四千五百个为期三个月的职位,为独居长者以及自我照顾能力较低的人士,进行家居清洁和小规模维修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非政府机构开设上述职位的申请程序和审批准则;
(二) 按接受上述服务人士的居住地区划分,至今有多少个非政府机构提交有关申请,以及这些申请的审批结果及获批款额;及
(三) 如何监察非政府机构使用获批款项?
答覆:
(一) 社会福利署(社署)迅速回应社会需要,委托非政府机构在短时间内推出“关怀行动”。在家居清洁工作方面的二千五百个职位,共有七十一间非政府机构的服务单位参与工作,其中百分之七十的工作由现有的四十间长者地区中心承办,余下百分之三十的工作则由社署地区福利专员推荐的三十一间非牟利机构/地区组织推行。在家居小规模维修服务方面的二千个职位,则分配予由劳工处推荐并在招聘工人/提供维修服务上有一定经验或能力的五间非牟利机构/工会组织。参与上述服务的机构名单已上载于社署及劳工处的网页。此外,各机构亦会进行公开招聘,他们会按申请者的工作经验和技术选取合适的人选。
(二) “关怀行动”覆盖整个香港、九龙及新界各区。所涉及的资源为一亿二百万元,其中约四千九百万元用于家居清洁工作,而余下约五千三百万元则用于家居小规模维修服务。在分配资源给各机构时,社署已顾及各区的人口特色和地区需要,详情请参阅附件。
(三) 至于监察工作方面,社署已制订一套“服务协议”及指引,透过该署各区的策划及统筹小组,监管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表现。该指引详列各参与单位在使用拨款时须遵守的细则,包括员工的数目、工资及强积金;行政费及物资和消耗品等,以及如何制定和呈交财务报表。
完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