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第十六题:寄养家庭服务
以下是陈伟业议员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现时被社会福利署选为提供寄养家庭服务的必须为双亲家庭,单亲家庭不可以提供此项服务的。但是,外国很多国家,如加拿大,美国等地,单亲家庭均可以提供寄养家庭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香港规定不准单亲家庭提供寄养家庭服务,有否对单亲家庭歧视;及
(二) 会否检讨该规定,令单亲家庭也可以提供寄养家庭服务?
答覆:
现时,并无任何规定限制单亲家庭申请成为寄养家庭并提供寄养服务。在评估有意成为寄养家庭的申请时,社会福利署会考虑该家庭的整体情况,包括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家居环境、照顾儿童经验以及对寄养服务的认识等而作出全面评估,以决定该家庭是否适合提供寄养服务。
根据社会福利署的资料,截止本年六月十四日,已登记的寄养家庭共有714个,当中有8个为单亲家庭,其中一些单亲家庭现正提供寄养服务。由此可见,单亲家庭只要经评估属合适的寄养家庭,便可提供寄养服务,亦正提供寄养服务。单亲家庭并没有受到任何歧视。
完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