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九题:慈善筹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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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何钟泰议员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一年,本地机构从慈善筹款活动所得的款项总额;
(二) 过去三年有否接获就本地机构举办慈善筹款活动的监管机制作出的投诉;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 过去三年有否慈善筹款活动主办机构的人员或与筹款活动有关的人士,因盗用筹得的款项而被检控;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一) 就慈善筹款活动所得款项总额,政府备存的正式记录只限于以下方面∶



(i) 在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期间,社会福利署共发出五百二十二份公开筹款许可证,给在公众地方进行的卖旗日和其他慈善筹款活动。筹款机构持公开筹款许可证举行并在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完成的慈善筹款活动共筹得净收入一亿六百万元。



(ii) 在二○○二年七月一日至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期间,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向慈善或非牟利机构共发出一百一十五个奖券活动牌照,以供举办奖券活动,为机构本身或其他慈善用途筹款,共筹得四千万元。



(二) 过去三年,政府并无接获公众人士对本地机构筹款活动的监管机制提出投诉。



(三) 根据警方的罪案分类,涉及盗取善款的案件会归入既定的罪行类别(例如盗窃或诈骗),而非独立纪录的。因此,当局没有为这些个案编制独立的统计数字。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