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题:购置医疗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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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罗致光议员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购置医疗仪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医管局及其辖下医院根据什么准则及程序,决定是否购置某类医疗仪器;



(二) 强烈脉冲光仪器(俗称“彩光仪器”)在医疗及其他方面的用途,以及外国的医疗机构有否使用彩光仪器作医疗用途;



(三) 医管局辖下医院有否购置彩光仪器;若有,请告知有关的医院名称、仪器的用途、购置的费用,以及过去三年每年接受彩光治疗的病人数目;及



(四) 医管局辖下哪些医院计划购置或增购彩光仪器,预算的购置费用,以及估计平均每年会有多少名病人接受彩光治疗?



答覆:



(一) 现时,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乃运用一笔整体拨款下的年度拨款为现时的医院购置医疗仪器。医管局购置医疗仪器须有充分理据,证明是有运作需要,亦会经过有系统的策划。医院的部门主管及有关的管理人员会因应服务需要,就所需购置的医疗仪器种类提供意见。如仪器属新的医疗科技,医院会征询有关专科的临统筹委员会是否有需要购置该等仪器。在听取有关联网总监的意见后,医管局便会厘定购置仪器的优先次序。购置每件价值一百万元或以上的大型医疗仪器须取得医管局行政总裁批准。



  至于由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进行的新医院工程计划,医管局会审慎评估每项工程计划所需购置的医疗仪器,并拟备清单。卫生福利及食物局会审视该份清单,并在谘询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时,在文件中列明家具及设备的预算费用,以及每件价值一百万元或以上的家具及设备,供议员审批。



(二) 强烈脉冲光仪器可用作医疗用途,治理多种皮肤损伤,包括留下色斑的皮肤损伤、血管增生及疤痕,以及换肤。据医管局了解,日本、台湾及美国的医疗机构亦有使用强烈脉冲光仪器为有上述皮肤问题的病人作临治理。



(三) 医管局于二○○二年初以一百五十三万元购置了一套激光强烈脉冲光仪器作医疗用途。该仪器现设置在屯门医院,至今已进行了三百一十九次治疗,为病人治理各种皮肤损伤。另外,香港大学亦于二○○二年底自费购置了两部类似仪器,现设置在玛丽医院由大学临医学人员管理。



(四) 医管局并无计划于二○○三/○四年度购置烈脉冲光仪器。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