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七题:鲜榨果汁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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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黄容根议员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果汁店用腐烂的生果榨汁售给市民饮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食物环境卫生署总共巡查了多少间出售鲜榨果汁的店铺,其中有多少间违反有关食物卫生的法例,以及因而被定罪人士的平均刑罚;及



(二) 有何措施防止不法商人出售可能危害市民健康的果汁?



答覆:



(一) 在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十月期间,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派员前往大约九百二十八间持许可证出售鲜榨果汁的处所进行了四万四千次巡查。巡查期间并未发现该等处所存在卫生问题,故署方无需采取检控行动。



(二) 除了定期巡查外,食环署亦会前往零售点抽取果汁样本进行细菌化验和化学分析。假如化验结果显示样本不符合标准,食环署会向许可证持有人发出警告信。屡次违规可导致食环署暂时吊销或取消有关许可证。



  由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十月,食环署共抽取九十三个新鲜果汁样本进行化验,当中两个样本不符合标准。食环署已向有关许可证持有人发出警告信。食环署其后在有关店铺再次抽取样本进行化验,结果令人满意。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