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五题:售卖冰鲜肉类
以下是黄容根议员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答覆:
问题:
关于冰鲜肉类,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进口本港的冰鲜肉类(包括家禽)的总数量,并请按每种肉类及其来源地提供分项数字;
(二) 过去三年,有多少名新鲜粮食店(包括街市档位)持牌人因没有把冰鲜肉类存放在雪柜出售而遭检控,以及当中被定罪者被判处的刑罚;及
(三) 有关部门除了派员巡查售卖鲜肉的店铺外,会否采取其他措施,杜绝店铺东主不将冰鲜肉类存放在雪柜,藉以误导消费者以为这些肉类是鲜宰肉类?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由二○○○年一月至二○○三年五月为止(最近期的数字),香港共进口四万二千三百七十九吨冰鲜肉类及九万二千六百九十一吨冰鲜家禽,按每种肉类及其来源地的分项数字见附件。
(二) 根据持牌条件和租约条款的规定,新鲜粮食店持牌人和街市租户必须把冰鲜肉类存放在雪柜出售。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以往向违规者发出警告,屡犯者可遭暂时吊销或取消牌照,或遭终止租约。由二○○一年九月有关的规定生效起至二○○三年五月,食环署向新鲜粮食店持牌人和街市租户共发出三十七次警告。
(三) 为防止有人以冰鲜肉类或家禽当作或展示作新鲜肉类或家禽出售,食环署于二○○三年六月实施了一项新措施,以加强阻吓作用。根据该项新措施,食环署若发现违规情况,会即时取消有关人士的牌照或终止其租约。至目前为止,有一个新鲜粮食店牌照因此而被取消。
食环署会继续在新鲜粮食店和街市肉类及家禽档位进行定期和突击检查,以确保零售商在妥善和卫生的情况下把肉类和家禽储存和展示出售。食环署亦会继续监察有关情况,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改善措施。
完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