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三题:学童自杀
以下是冯检基议员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本港学童自杀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就读年级划分,过去五年,每年企图自杀及自杀身亡的学童数目分别为何;及
(二) 有否措施和方法识别有自杀倾向的学童和协助他们打消自杀念头;若有,这些措施和方法的详情和成效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一) 根据各学校向教育统筹局汇报的资料,在一九九八╱九九至二○○二╱○三这五个学年,涉及企图自杀和自杀身亡的学生人数(数字互不重叠)载于下文表一及表二。
(二) 要解决学童自杀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齐心协力。在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领导的工作小组带领下,我们采取了跨专业和跨界别的多管齐下策略,包括:
(i) 加大家对问题的了解;
(ii) 提供各类预防、支援和补救措施,以便及早识别有自杀倾向的学生、适时介入和进行有效的支援工作;
(iii) 推行公众教育和宣传工作;
(iv) 加强对前线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现将应用于不同机构的各项措施和方法摘录如下∶
(1) 学校
(一) 为了及早识别学童自杀的风险,全港学校均获得下列工具,以便教师对情绪可能受困扰和萌生自杀念头的学生提高警觉∶
* 香港大学防止自杀研究中心编制的《评估青少年自杀危险清单》(二○○三年),备有网上版;
* 用以评估学童情感和社交表现的《情意及社交表现评估套件》(APASO 2002);及
* 由前教育署编写的《预防及处理学童自杀问题辅导教材套》(一九九七年)
此外,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儿童精神科小组亦为学校教师和社会工作者(社工)提供培训,教导他们留意和评估有自杀风险的儿童。有自杀风险的学童会得到各种形式的支援。有关部门和机构除提供辅导和情绪方面的支援外,亦会动员家庭和学校施以援手,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安排跨专业支援(包括教育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学家等)、紧急精神科辅导和入院治疗等服务。
(二) 其他可缓解学童自杀风险因素和巩固防范因素的措施包括∶
* 每间学校至少有一名负责学生辅导工作的专业人员(在中学为学校社工,在小学则为学生辅导人员),为学生提供支援服务,以及评估是否需要心理学家及/或精神科医生作临床介入;
* 推行"成长的天空"计划,以便及早识别中一学生的发展需要,并通过特订的成长辅助训练,照顾学生的需要;
* 加强驻校教育心理学家的服务,使服务在二○○三至○四年度扩展至四十五间小学(到了二○○七至○八年度会增至二百间小学);
* 在小学推行全方位学生辅导服务,并在中学加设综合人文科的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其个人成长和自我价值;
* 定期为教师举办有关加强学生自尊自信和帮助他们应付压力的培训课程、制作家长教育培训套件,以及举办家长教育工作者培训课程。
(2) 医护机构
(一) 卫生署学生健康服务中心的医疗和护理人员会与所有使用这项服务的学生会面,识别他们的健康问题。此外,这些中心会向中学生进行一项经测试证明适用于本地的健康评估问卷调查,其中包括有关自杀的具体问题。通过会面和问卷调查,医护人员会识别出有自杀风险的学生。同时,根据自杀风险的高低,学生会获转介给临床心理学家、学校社工、社会福利署(社署)、自杀危机处理中心或其他非政府机构、医管局的儿童精神科小组及/或急症室,以便进一步评估和跟进。
(二) 卫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组已在其网站"健康地带"上载一份有关预防自杀的资料便览。二十四小时提供服务的健康教育热线也有一段关于青少年抑郁问题的录音。由于精神病是导致自杀的风险因素,医管局正推行"思觉失调"服务计划(包括检验服务和公众教育),务求尽早识别和治疗患上精神病的青少年。
(3) 福利机构
(一) 社署和非政府机构为情绪受困扰或有自杀风险的人士提供各类服务,包括:
* 由香港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营办的自杀危机处理中心,向有高度╱中度自杀风险的人士提供二十四小时的危机介入服务;
* 由香港撒玛利亚防止自杀会营办的生命教育中心,加强公众教育工作和推广积极的生命价值观,并特别以青少年和学生为对象;
* 由香港明爱营办的向晴轩,为受困扰而亟需援助的个人╱家庭提供短期避静的地方和危机支援服务;
* 由香港青年协会营办的"关心一线",为遇到情绪和其他问题的青少年提供热线电话服务;
* 社署向前线社工提供重点培训,而香港大学防止自杀研究中心则进行有关的研究工作。
(二) 为青少年提供的核心福利服务,对支援面对危机的青少年也起着重要作用。提供有关服务的单位包括一百三十一间综合青少年服务中心、三十四间儿童及青年中心、十六支地区青少年外展社会工作队等。这些服务单位为青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全面的预防、支援和补救性服务,包括识别青少年的发展需要,以及帮助他们克服情绪困扰或自杀风险等危机。
在过去三个学年,有自杀倾向而需学校转介接受教育统筹局教育心理学家服务的个案共有七十八宗;这些个案经过专业介入后,最终都没有发生自杀身亡事件。同期,卫生署学生健康服务中心共发现五百零七名有自杀念头或曾企图自杀的学童,发现自杀风险的比率(即被发现有自杀风险的学童所占比例)为百分之零点三至百分之零点四。根据现有的资料,这些学童经转介和介入后,亦没有发生自杀身亡的事件。此外,在适当的情况下,有关方面会对若干试验计划(如自杀危机处理中心)的成效进行评估研究。
另外,不少文献显示传媒在预防自杀(例如仿效他人的自杀行为),尤其预防青少年自杀方面,担当着重要的角色。世界卫生组织为报道自杀事件的手法订立了指引,政府亦曾向传媒介绍这套指引及鼓励他们采用。在二○○二年,教育委员会、青年事务委员会、公民教育委员会以及社会福利谘询委员会的成员曾发表声明,指出传媒有必要以负责任的态度报道自杀事件。
完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