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九题:向私营医疗机构提供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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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何钟泰议员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公营与私营医疗系统之间,在运作上一向很少互相沟通和合作。公立医院的病人出院后,再到私家医院或私家诊所求诊时,私家医生很难得到病人在公立医院的病历资料,有碍为病人提供延续性治疗。有见及此,广华医院自去年九月起与私家医院和香港医学会合作,向私家医院提供病人的病历资料,方便病人到私家医院接受治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广华医院在推行上述措施时如何保障病人的私隐;
(二) 其他公立医院有否推行同类措施;及
(三) 公立医院有否采取其他措施,加强与私家医院的合作?



答覆:



(一)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已经与三个医学会协订一套程序,为医管局医院(包括广华医院)向私家医院/医生提供病人病历资料作出规范。根据这套协订的程序,医管局医院会确保向其索取病历资料的私家医院/医生已获得有关病人的同意,才会向该医院/医生提供病历资料。



(二) 医管局辖下所有医院均会按照这套与三个医学会协订的程序,来移交病人的病历资料。



(三) 医管局致力加强与私家医院的合作,提供以病人为本的医护服务。促进公营与私营医疗机构之间有效移交临资料,正是贯彻这个目标的其中一项措施。此外,医管局正与私营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制订双方的服务协作模式和转介程序。医管局亦维持与私家医院定期对话,以构思新的方法,进一步加强公营与私营医疗机构的合作。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