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六题:海味的食物安全
以下是麦国风议员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据报,广东省当局于去年十二月揭发有商人使用含有对人类健康有害杂质的工业用双氧水漂白鱼翅,部分经这样漂白的鱼翅已运往本港出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本港出售的海味的主要来源地,以及每名市民每年平均食用海味的数量及价值;
(二)过去五年,有关部门抽取了多少个海味样本进行化验;有关样本被发现含有不适宜供人食用成分或违反其他规定的个案数目及详情;及
(三)鉴于当局与内地有关当局已就食物安全事宜设立的相互通报机制,内地有关当局有否向本港当局通报上述事件;若有,通报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一)根据政府统计处的资料,在本港出售的海味主要是来自内地、日本、加拿大、澳洲及东南亚等地区。二○○三年入口数量大约有五万多公吨,价值超过六十六亿港元。
(二)自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二○○○年成立以来至二○○三年底,食环署一共抽取了二百四十九个海味样本进行化验。其中二十四个样本不合格,当中十四个样本涉及含有双氧水(均属鱼翅样本)、七个含有过量重金属、二个含有二氧化硫及一个含有甲醛。食环署曾向有关人士发出二十四封警告信,饬令停止售卖所涉食物,而其中一宗食环署曾向违例者提出了检控。
(三)在现行与内地的食物安全通报和联络安排下,食环署的联络员就内地有商人使用含有对人类健康有害杂质的工业用双氧水漂白鱼翅一事,立即与内地有关当局联络,得悉有关加工厂不是核准外销的工场。按照内地规定,只有经内地检验检疫当局注册的出口鱼翅的加工厂方可将产品输港。
完
二○○四年二月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