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三题:向年青人提供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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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刘江华议员今日(二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本港年青人寻求心理辅导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本港三十岁以下年青人寻求心理辅导的个案有否上升趋势;
 

(二) 接受心理治疗的三十岁以下年青人占这个年龄组别人数的百分比,以及患上严重情绪病或精神病的人士占这些接受心理治疗的年青人的百分比;



(三) 当局有否检讨本港现时向年青人提供的私营/公营心理辅导服务是否足够,以及评估有关服务的未来需求会否增加;若有检讨及评估,结果分别为何;



(四) 现时年青人接受心理辅导服务平均需轮候多久,以及当局有何措施改善有关服务供不应求的情况;及



(五) 当局会否加强宣传,鼓励因工作或家庭等问题而受到精神压力的年青人关注精神健康,以及鼓励他们向专业人士求助?



答覆:



(一) 一系列心理辅导/治疗服务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社署)、受资助非政府机构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提供(*1)。接受社署和受资助非政府机构临心理学家服务的人士,主要由社会福利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转介。接受医管局临心理学家和精神科医生服务的人士,则主要由在医疗环境的人员转介。现时的资料搜集系统是以不同单位的服务数字为依据。由于一名人士可能会在不同时间接受超过一间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各界别之间或会出现数字重叠的情况。



  以下为过去三个学年(即以八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的服务数字∶



(i) 在二○○○至○一、二○○一至○二和二○○二至○三学年,分别有一千一百零七、一千零六十三和一千零五十三名六至三十岁的人士获转介接受社署的临心理学家的服务(*2);



(ii) 由二○○三年八月至二○○四年一月的六个月期间,共有四千九百一十二名六至三十岁的门诊病人(*3)接受医管局临心理学家治疗。在此之前,由于有关的数字并未电脑化,存在的数字只是指接受医管局临心理学家治疗的所有年龄组别的新症病人(*4)(包括住院和门诊病人)的数字(并无六至三十岁年龄组别人士的分项数字);在二○○○至○一、二○○一至○二和二○○二至○三学年,分别有一万四千九百二十二、一万五八百三十四和一万四千二百二十二名。



  根据上述有限的服务数字,没有迹象显示六至三十岁青少年被转介接受心理转导/心理治疗的个案有上升趋势。



(二) 由于服务使用者可从多于一个机构获得服务,个案数字有可能被重叠计算,因此,从服务统计数字计算出曾接受心理辅导/心理治疗的六至三十岁年青人的百分比,并不适当。



  至于经诊断为有较严重精神/情绪问题的服务使用者人数,我们的统计数字如下:



(i) 就第(一)(i)段的数字而言,在二○○○至○一学年、二○○一至○二学年和二○○二至○三学年,被界定为患有《精神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精神医学科常用的诊断分类系统)所载的精神/情绪诊断分类(即被认为问题较严重而值得获得社署临心理学家治疗)的六至三十岁人士,分别为五百九十九人、五百七十六人和五百五十四人。在这三年获转介接受社署临心理学家服务的同一年龄组别人士中,他们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百分之五十四点一、百分之五十四点二和百分之五十二点六。



(ii) 就第(二)(ii)段所述的四千九百一十二数字而言,三千九百三十七名为有较严重情绪或精神问题的人士。



(iii) 一般而言,在二○○○至○一、二○○一至○二和二○○二至○三学年分别约有七千五百名、八千四百名和九千名六至三十岁的病人患有严重情绪失调或精神病(据国际残疾分类为第十类)在接受医管局精神科医生的治疗。有关数字的增加是由于医管局推行“思觉失调服务计划”,医管局的这项服务主动为由学校、非政府机构、家长、社工及医生等转介的十五至二十五岁年青人提供评估服务,及向评估为有思觉失调症状的年青人提供治疗。



(三) 本港的心理治疗服务大多由社署、医管局和非政府机构的临心理学家提供,私人执业的临心理学家为数不多。社署和医管局定期检讨和监察所有年龄人士对心理辅导服务的需求。目前,我们估计现有制度在可见未来足以应付年龄介乎六至三十岁青少年的心理服务需求,我们会继续检讨有关情况。



(四) 目前,所有年龄组别人士首次向社署临心理学家求诊轮候期为八至十个星期。有迫切需要的人士,例如创伤受害人和严重受困扰者,会获安排优先就诊。同样,需接受医管局临心理学家诊治服务的人士会按临状况分流;所有年龄组别人士首次向医管局的临心理学家求诊的平均轮候时间为六至十个星期,不过有急切需要的人士可于两个星期内获安排就诊。我们会监察服务需求,亦可适当地调校治疗计划与策略(如向一些合适的个案以治疗小组代替个别治疗,或采纳不同类别的治疗理论模式处理不同的问题)。



(五) 为青少年提供的各类精神健康服务,宣传途径包括讲座、研讨会、电台节目;印制宣传资料;在地铁、小巴和传媒进行广告宣传;家庭生活教育活动和其他青少年活动。这些活动全年都会举办。例如卫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组举办的展览会;在中学推行的“青少年健康计划”,以促进青少年的心理社会健康;社署的“月明行动”,以教导市民向专业人士求助。我们还举办专题宣传/教育运动,例如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非政府机构、地区组织和政府部门每年合办的“精神健康月”,在全港推行宣传运动,以加强市民对精神健康的关注和认识。部分计划亦以经常接触青少年的人士为对象。例如医管局的“思觉失调服务计划”的其中一项重要服务,便是向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和家长推行公众教育。



  各有关方面会继续鼓励青少年有需要时尽早求助。我们亦会不时检讨宣传和教育计划,确保能向目标受助人有效传达有关信息。



注:
(*1) 卫生署辖下有数名临心理学家提供评估和转介服务。由于涉及的心理辅导个案工作十分有限,以下统计数字并不包括该等服务。



(*2) 另有七间提供家庭福利服务的非政府机构雇有临心理学家,其中四间表示分别在二○○○至○一、二○○一至○二和二○○二至○三学年曾处理合共一百六十、一百三十五和一百七十四宗个案(涉及十一至三十岁的青少年)。



(*3) 数字为病人数目。



(*4) “新症病人”是以偶发求诊人次为基础界定。数字并非病人数目。数字为病人数目。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