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四题:改善渔民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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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陈伟业议员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不少渔民向本人表示,他们因经济拮据而需变卖捕鱼船以维持生计,以致本港的捕鱼业萎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的捕鱼船数目,以及与十年前如何比较;

 

(二) 过去三年,每年年底的捕鱼船总数及分类数字;

 

(三) 有否研究近年大量渔民变卖捕鱼船的原因;若有,研究的结果;及

 

(四) 有何措施协助振兴捕鱼业及改善渔民生计?

 

答覆:

 

(一) 一九九四年本港渔船的估计数目为四千八百艘,而二○○三年则为四千六三十艘,较十年前少约一百七十艘。

 

(二) 过去三年,每年年底的捕鱼船总数及分类数字如下:

 

渔船种类             估计数目

            2001    2002   2003

拖船          1,480   1,420   1,440

钓艇           330    310    320

刺网艇          350    330    300

围网艇          90     90    100

其他(如浸笼)      100    90     80

舢舨          2,750   2,530        2,390

总数          5,100   4,770       4,630

 

(三) 根据以上过去三年的渔船统计资料显示,除了舢舨的数目有减少外,其他种类的渔船数目并没有出现很大的改变。渔民变卖渔船的原因,通常是由于他们选择转业,而放弃继续捕鱼的工作。与此同时,我们亦看到有不少对渔业前景乐观的人士,投资购置或建造渔船,加入捕鱼业。

 

(四) 政府一贯的政策,是透过实际可行的措施,协助本地渔民进一步发展其捕捞业务,并提升其生产力和竞争力,以促进本港渔业持续发展。在这方面,政府致力提供一系列的支援和服务,包括:

 

* 在渔船设计和建造、辅助捕鱼设备的使用方面提供技术支援服务;

 

* 为渔民举办职业技术培训课程及考察团;

 

* 透过四个渔业贷款基金,为渔民提供低息贷款,作为发展及一般生产用途;

 

* 透过鱼类统营处,为渔民和鱼商提供有秩序的海鱼批销服务及设施,并从运所得盈余拨归作渔业发展用途;

 

* 透过技术支援,联络服务及信贷,协助业界发展远洋渔业;

 

* 执行现行的渔业法例,打击破坏性捕鱼活动,以保护渔业资源;及

 

* 策划及实施渔业资源管理及存护措施,包括推行人工鱼礁计划、投放鱼苗试验,以及计划透过订立捕鱼牌照计划、设立渔业保护区及实施年度全港性“休渔期”等。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