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七题:“综合症”信托基金的申请审批
以下是刘汉铨议员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信托基金委员会审批申请缓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迄今已获上述委员会批准的申请个案数目及其占该信托基金的申请个案总数的百分比;
(二) 在上述获批准的申请个案中,最高及最低援助款额分别为何;及
(三) 有否评估该委员会的审批的速度;若评估结果显示审批过程缓慢,原因为何,以及当局会否简化申请和处理程序,以加快审批过程?
答覆:
(一) 截至二○○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综合症”)信托基金信托人一共接获七百五十四宗申请,其中三百零二宗是由“综合症”病故者的家属提出,四百五十二宗是由“综合症”康复者和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综合症”“疑似”患者提出。已获批准的申请一共有三百五十七宗,其中二百一十七宗由病故者家属提出,而一百四十宗是由康复者提出。已处理的个案数目约占申请总数百分之五十二(有关比例就病故者家属申请而言为百分之七十八,就康复者申请而言为百分之三十四,并已计及已处理但不获批准的三十三宗申请总数)。
(二) 为设立“综合症”信托基金而发出的财务委员会(财委会)议程文件已列出不同类别申请人的援助款额。病故者家属的申请如获批准,每名符合资格的家属或每个家庭会按所属类别获得特别恩恤金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至于符合资格的“综合症”康复者或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综合症”“疑似”患者,我们会按每名患者的需要,决定是否向他们发放特别恩恤经济援助,每人最高可获五十万元。
病故者可能有超过一名符合资格的尚存家属。迄今为止,我们就病故者个案向整个家庭发放的最高总额为一百七十万元,而最低为十万元。至于康复者个案,至今获批准的每月经济援助最高为三万多元,最低为约二百元。我们会每隔六个月,或当受助人的情况转变时(如他们申报工作收入有变),检讨是否需要继续向受助人提供援助和援助款额。除每月经济援助外,我们也会按需要向申请人提供援助,以支付其医疗开支。
(三) “综合症”信托基金委员会自二○○三年十一月八日成立以来,已召开八次会议,考虑收到的申请。为加快审批过程,简单直接的申请会以传阅方式处理。处理每宗个案的时间各有不同,视乎申请的复杂程度,以及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充足等因素而定。据经验显示,由收到申请至予以批准最快需时二个星期,平均则需时八至十个星期,同样视乎个别个案的情况而定。
由于我们须根据有关的财委会议程文件载列的资格准则,评估“综合症”康复者和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综合症”“疑似”患者在医疗和经济上的需要,因此,处理这类申请所需的时间,或会较考虑病故者家属申请所需的时间为长。为了加快处理康复者的申请,委员会已简化处理过程,把手续减至最简,例如制定简单的指引,方便社会福利署迅速处理有关申请。
此外,“综合症”康复者和曾接受类固醇治疗的“综合症”“疑似”患者的申请如获批准,援助金的发放日期一般会由申请日期而非批准日期开始计算。这项安排会把处理申请所需时间对成功申请人可获援助金额的影响减至最低。
我们会继续与“综合症”信托基金委员会紧密合作,确保尽快处理申请。
完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