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九题:帮助低收入住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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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刘慧卿议员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统计处发表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按季统计报告》显示,每月入息少于四千元的住户(低收入住户)数目,由一九九九年第二季的十六万五千五百户上升至二○○三年第三季的二十万九千四百户。关于低收入住户的数目及纾缓他们经济困难的措施,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研究低收入住户数目在过去数年大幅上升的原因;若有,研究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二) 除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外,有否其他措施纾缓低收入住户的经济困难,例如订立法定最低工资;若有,措施的细节;若没有,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计划设定贫穷线供施政时参考,以期减少低收入住户的数目;若有,计划的细节;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据综合住户统计调查的数据显示,每月入息少于四千元的住户数目由一九九九年第二季的十六万一千七百户,上升至二○○三年第三季的二十万三千六百户,共增加四万一千九百户,增幅为百分之二十五点九。下列是可能导致上述期间有关数字上升的主要原因:

 

(i) 在每月入息少于四千元的住户组别中,一人和二人家庭住户数目增加了三万三千九百户(占该四万一千九百户的百分之八十点九)。由于成员人数较少的住户通常住户入息会较低,近年住户成员人数减少的持续趋势,是导致低入息住户数目增加的其中一个原因。

 

(ii) 有最少一名成员年龄达六十五岁或以上,或年龄在六十四岁或以下但已退休,而每月住户入息少于四千元的住户,增加了二万三千四百户。我们并无统计这些非从事经济活动的住户成员拥有的资产。这些资产可能是他们用以维持生活的主要或辅助资源。

 

(iii) 在上述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由百分之六点一大幅上升至百分之八点三。有成员为失业人士的住户数目增加,这些住户的每月入息亦因而减少。有成员为失业人士而每月住户入息少于四千元的住户,增加了一万二千三百户。

 

(iv) 在上述期间,就业人士的就业收入下降。就全港住户总数而言,就业人士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由一万元下降至九千七百元,而就每月住户入息少于四千元的住户而言,相关的中位数亦有下降。由于近年来经济结构持续向较高增值及知识型活动转移,加上企业普遍倾向精简架构及裁减人手,令这些工人面对较大的失业或减薪问题。

 

  上述统计数字是绝对值,并未反映通缩的影响。若扣除通缩的影响(*),在上述期间内,每月入息少于四千元的住户由十八万八千三百户增至二十万三千六百户。在一九九九及二○○三年,这类住户占全港住户总数的比例维持在百分之九点三。

 

(二) 政府在房屋、教育、医疗及福利等多个政策范围积极和有效地支援和协助低收入人士。市民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满足基本需要,是政府的一贯政策。

 

  我们的租住公屋计划,为无法负担私人住宅的低收入家庭提供资助房屋。公屋租金得到巨额资助,应能大大改善公屋低收入住户的生活质素。对于面对短暂经济困难的住户,房屋委员会设有租金援助计划,非领取综援的住户可透过此计划申请减租。近年,我们致力缩减轮候时间,协助低收入家庭尽快入住公屋。现时,平均轮候时间约为两年多。住户若对单位的地点或类型不太拣择,可在约一年内获配公屋单位。

 

  为确保市民不会因经济困难而得不到适当的医护服务,我们已设有一套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援助。在经济上有需要的非综援受助人则只需接受对其家庭收入和资产进行的简单评估,便可申请豁免全部或部分费用。

 

  在教育方面,除了为所有小一至中三的学生提供免费教育及大幅资助高中和专上教育之外,政府还提供各种形式的经济援助,确保具备能力的学生都有机会达到他们希望达致的教育水平。这些援助包括学费减免、学生车船津贴、书簿津贴、学生贷款等。

 

  我们的多个社会保障计划为由于低收入或其他原因而需要援助的人士提供了安全网。社会福利署也为有需要人士及其家人提供一系列的福利服务,如辅导服务、社区照顾服务、安排入住院舍、提供入学和临时收容的援助等。所有人(包括低收入人士和综援受助人)只要有需要,都可通过直接申请、转介或社署的外展网络使用这些服务。

 

  长远而言,政府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包括促进经济增长、推动人力资源投资,同时增加社会投资,以提升市民的生活水平。

 

  至于订定最低工资的建议方面,香港雇员的工资,与其他雇用条件一样,是由劳工市场的供求决定,并由劳资双方自行协商。这个厘定工资的机制确保社会上的人力资源得到适当及最有效的分配。香港作为一个自由开放的经济体系,需要维持一个由市场主导的厘定工资机制,以确保劳工市场的灵活性及对经济环境转变的调整能力。立法引进最低工资,会窒碍劳工市场在面对经济环境转变时的调整能力,对经济发展及创造职位,可能会有不良影响。因此,政府并不赞成立法实施最低工资制度。

 

(三) 贫穷并无一致公认的定义或量度方法;若尝试订定贫穷的定义,难免涉及主观的价值判断。有些团体采用相对贫穷的定义,按同一经济体系内不同组别的工资或家庭收入的相对水平,尝试厘定贫穷线。然而,若采用这方法,即使最富裕的社会也会有一些人被视为“贫穷”,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妥当。此外,也有人以收入分布来为贫穷下定义。然而,这类分析并没有计及政府在房屋、教育、卫生福利等方面的开支为受惠人士所带来的无形收入,因此未能充分反映福利服务对改善家庭收入和收入分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我们认为制订贫穷线不会有助改善弱势社群的境况。我们的共同目标,是要提供一个最理想的环境,让巿民可以增强能力,提升水平。为此,我们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包括促进经济增长、推动人力资源投资,并增加社会投资。我们亦致力保持一个具高度灵活性和效率的劳工市场,让具备合适资格和能力的人士都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同时,我们提供社会保障的安全网,照顾因年龄、病患或残疾而无法从事经济活动,以及因失业或其他原因而需要经济援助的人士。

 

注: (*) 其中一个方法是将住户入息的绝对值按照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作出调整,即实质购买力维持于二○○三年第三季的水平。

 

 

二○○四年三月十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