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三题:公立医院专科门诊的排期时间
以下是何钟泰议员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一名肝肿瘤病人疑因公立医院专科门诊排期时间过长,以致未能及时接受诊治,在本年三月初不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过去一年,全港公立医院内科、心脏科及肿瘤科专科门诊新症分别的平均排期时间;
(二) 这些新症的排期时间由谁人决定,以及决定准则;及
(三) 医院管理局会否设立机制,以缩短排期时间;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二○○三至○四年度,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内科、心脏科和临床肿瘤科专科门诊新症的排期时间中位数分别为十三星期、八星期和少于一星期。专科门诊新症的实际排期时间因人而异,视乎病人的临床情况和门诊诊所当时所处理的病人数量而定。
(二) 在医管局近期修订的分流制度下,专科门诊诊所会考虑新病人的临床病历、主要症状,以及身体检查和检验的结果等各项因素,以决定病人获转介时的临床情况的紧急程度,从而为他们安排新症排期。新的转介个案通常会先由护士甄别,再经有关的专科医生检查,然后列入以下其中一个类别∶第一优先类别个案(即病人的医疗需要最为急切);第二优先类别个案(即病人对医疗需要的紧急程度相对较低);以及例行个案(即病人似乎没有紧急的医疗需要)。为确保有急切医疗需要的病人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诊治,医管局的目标是把第一和第二优先类别个案的轮候时间中位数分别维持在两星期和八星期内。此外,为确保病情紧急的个案不会在最初分流时受到忽略,所有列入例行个案的转介个案,会在分流当日起计七个工作天内,由有关专科的高级医生覆检。
(三) 医管局会继续改善专科门诊诊所的分流制度,特别是改善新症排期的优次准则,藉以加强甄别医生转介信的工作,确保可适时处理病情紧急的病人。
完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