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五题:医疗收费减免
以下是何秀兰议员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医疗收费减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适用于减免公立医院急症室收费的机制如何运作及申请豁免收费的程序;
(二) 按申请人类别(例如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和贫困长者病人等)划分,自实施急症室收费至本年二月,每月根据上述机制申请豁免收费的个案和成功个案各有多少,以及获得收费减免的平均有效期;
(三) 上述申请和成功个案数目与经加强后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下的同类个案数目如何比较;及
(四) 有否措施宣传经加强后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若有,涉及的开支款额;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一) 政府一贯的政策,是确保市民不会因经济拮据而得不到适当的医护服务。为确保这项原则在二○○二年十一月公立医院实施急症室收费后维持不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人已一律获豁免急症室收费。此外,政府已推行经加强后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让综援受助人以外的弱势社群山(包括低收入人士、长期病患者和贫困的长者病人)可获减免急症室和其他公共医疗服务的收费。
根据经加强后的减免机制,无力支付公共医疗收费(包括急症室收费)的非综援受助人可向公立医院的驻院医务社工申请减免收费。当局在审批每宗申请时会以家庭为单位,考虑有关申请人的经济、社交和医疗状况。审批过程绝不会影响有关病人接受所需的医护服务。
(二)及(三) 在二○○三年四月至二○○四年二月期间,有关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下涉及使用急症室服务的每月成功申请统计数字,现表列如下。
月份 经加强后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下涉及使用急症室服务的
成功申请个案总数
二○○三年四月 384
二○○三年五月 439
二○○三年六月 621
二○○三年七月 773
二○○三年八月 831
二○○三年九月 904
二○○三年十月 886
二○○三年十一月 896
二○○三年十二月 960
二○○四年一月 788
二○○四年二月 886
总计 8,368
在涉及使用急症室服务的8,368宗减免收费个案中,约有百分之三十三的受惠人士为六十五岁或以上的病人。此外,在8,000多宗减免收费个案中,约有百分之七十七的个案获减免医疗收费一段时间,平均的有效期约为六个月。
我们未能在此提供问题提及的其他资料,包括不获批申请个案的分项统计数字,因医院管理局的资料系统一向没有收集有关数据。
(四) 为增进市民对经加强后的医疗收费减免机制的认识,社会福利署(社署)和医院管理局已在其前线运作单位张贴/派发双语海报和单张,这些单位包括公立医院和诊所,以及社署的医务社会服务部、家庭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障办事处。涉及的宣传经费由两间机构所获的财政拨款支付,未能分别列出。
完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