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七题:非香港居民在港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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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朱幼麟议员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答覆:

 

问题:

 

  关于非香港居民在港分娩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在过去三年,非香港居民在香港公立医院分娩的个案总数;当中有否个案涉及欠缴住院及医疗费用的情况;若有,涉及的欠款总额;

 

(二) 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如何处理非香港居民住院分娩的要求及上述欠款个案;该局有否考虑收紧审批有关要求的准则,并改善向非香港居民收取住院及医疗费用的安排;及

 

(三) 有否措施限制已怀孕的非香港居民入境;若有,措施的详情;若否,当局会否考虑采取措施防止及阻截非香港居民来港分娩,以及有何措施处理已入境及打算在港分娩的非香港居民?

 

答覆:

 

(一)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日常并无收集公立医院处理涉及非香港居民的产科个案数字。不过,由于近年有大量非香港居民的内地妇女在公立医院分娩,医管局一直都有记录这类个案的数目。现把过去三年这类个案的数目、欠缴费用的个案数目,以及因而撇帐的款额胪列如下:

 

年度   非香港居民的内地妇女  欠缴费用的个案数目  撇帐总额

     在医管局辖下医院

      分娩的个案数目

 

2001/02  7,327         192                           1,637,912元

 

2002/03  8,736         315                           2,668,306元

 

2003/04  8,727         232                           1,667,273元

 

 

  在公立医院分娩的非香港居民只有很少数来自内地以外的地方,因此上述数字应占公立医院处理非香港居民的产科个案的绝大多数。

 

(二) 非香港居民要求在公立医院分娩时,医管局的处理方式与处理香港居民的同类要求一样,但非香港居民的病人须缴付非符合资格人士的费用,而金额水平相当于向其收回医疗服务的全部成本。如非香港居民的病人没有清缴欠款,医管局会联络病人的最近亲要求代缴,并会通过电话、邮寄催缴书和最后书面通知书等作出跟进。如有需要,医管局会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欠款。

 

  医管局是根据医疗需要来评估所有入住公立医院的要求,对香港居民和非香港居民一视同仁。这做法最能够保障产妇及将出生婴孩的健康。为了把非香港居民的欠缴费用减至最少,医管局的现行政策是要求所有非香港居民在入住公立医院时缴交按金,目前定额按金为19,800元。不过,政府一贯的原则是没有人会因经济拮据而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如病人或其最近亲无法缴付按金,我们仍会提供医疗服务,再另行设法追收按金/欠缴费用。

 

  除收取按金外,医管局亦正与政府商讨其他方法,以改善向非香港居民病人收取住院及医疗费用的安排。

 

(三) 访客如欲进入本港,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带备足够旅费,以及返回原居地所需的证件或入境许可,方可获准入境。而访客怀孕与否并非入境规定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如怀孕访客是持有有效旅行证件的真正访客,她仍会获准入境。

 

  至于获准入境的访客(包括怀孕访客),他们必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港。逾期留港本身属刑事罪行,干犯此一罪行的人士可能会被检控甚至被判入狱。而由于这些逾期留港人士并不享有在港长期居留的权利,他们最终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二○○四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