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六题:护理学高级文凭课程学生的临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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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麦国风议员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答覆:

 

问题:

 

  根据香港护士管理局(护管局)的规定,修读由香港公开大学(公开大学)开办的护理学高级文凭课程的登记护士完成一千八百小时的临实习训练后可申请成为注册护士。公开大学可因应个别学生以往的临经验,建议护管局批准缩短有关学生的临实习期,以不多于二百小时为限。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赞助修读上述课程的登记护士在临实习期间会受聘为注册护士学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过去十二个月,公开大学有否就该课程的临实习期与医管局商讨;若有,商讨的结果;

 

(二) 医管局聘用注册护士学生时所订明的合约期是否划一为一千八百小时;若然,原因为何;及

 

(三) 医管局有否因应护管局就个别学生的临实习期作出的决定,弹性处理有关学生的合约期;若有,有关的安排;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一) 医管局和公开大学定期就任职医管局的护理学高级文凭课程学生的临实习安排细节进行讨论。这些讨论不会触及个别学生与医管局所订的雇用合约事宜,但公开大学会告知医管局每名学生须进行临实习的时数,以确保学生接受训练的时数符合规定。

 

(二)及(三) 对于任职医管局的护理学高级文凭课程学生,医管局把他们的临实习期一般定为十个月。经扣除各类假期后,实习期约为三十八个星期(即1,670小时左右)。这个实习期对大部分学生来说已是足够,这是因为他们过去作为登记护士时已有临经验,临实习期因而缩减至少于一千八百小时。至于少数需要接受一千八百小时临实习的学生,医管局会作出弹性安排,延长他们的实习期。无论如何,医管局会确保修读上述课程的学生都能符合护管局的临实习期规定。

 

 

二○○四年六月九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