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题:医管局医护人员的人手
以下是罗致光议员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杨永强医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医护人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职级划分,过去三年,每年医生及护理人员离职的人数及原因;
(二) 过去三年,由医管局聘请以接受专科训练的医生数目;将专科医生的培训期定为六年的做法由那一年开始;实行该做法之前,那个机构负责训练专科医生;政府及医管局在此方面的角色为何;以及会否检讨培训专科医生的政策;及
(三) 过去三年,医管局因发展家庭医学而聘请的见习医生总数;除了培训家庭医生,当局有何措施建立家庭医学的体系,让见习医生在完成培训后能够私人执业?
答覆:
(一) 过去三年,医管局每年流失的医生及护士统计数字表列如下∶
职位 2001/02 2002/03 2003/04
医生
顾问医生 2 10 25
高级医生/副顾问医生 23 23 50
医生/驻院医生 80 91 177
总计 105 124 252
护士
护士长及以上职级 80 63 236
注册护士 159 120 407
登记护士 77 67 219
总计 316 250 862
医护人员离职的原因很多,包括辞职、合约届满、正常及自愿提早退休和革职。
(二) 医管局在二○○二至○三年度、二○○三至○四年度和二○○四至○五年度分别聘用了284、282和263名医生接受各种临床专科训练,包括家庭医学。
关于各种临床专科训练的规定,包括六年培训期,均由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在一九九三年制订;该院于一九九二年根据《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条例》(第419章)成立。
政府一直以来负责处理有关本港专业医护人员的整体人力策划事宜,并就此与各大学,医管局(在该局于一九九一年成立后)和私营机构紧密合作。在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成立之前,有意担任专科医生的本地医生须取得海外专业团体颁授的专业资格。前医务卫生署按照在人力策划过程中厘定的需要,聘请适当数目的医生在公立医院不同专科接受培训。符合有关培训规定的专科见习医生均获得该署资助,参加由海外专业团体举办的专业考试。医管局于一九九一年成立后,便开始负责聘请医生在不同专科接受培训。医管局在决定聘用多少名接受专科培训的新驻院医生时,会与政府、香港医学专科学院及其属下的各医学院紧密合作,并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医管局对专科医生的预期需求、根据即将完成培训的医生人数预计的专科医生数目、人手流失情况、医管局的服务发展计划、医管局辖下医院可提供的受训名额,以及申请受训医生是否适合接受专科培训等。此外,医管局亦依照政府的政策,为医生提供社区家庭医学的培训。
自香港医学专科学院成立以来,本港的专科医生培训制度一直行之有效。我们目前没有计划检讨培训专科医生的政策。
(三) 医管局在二○○二至○三年度、二○○三至○四年度和二○○四至○五年度分别聘用了92、103和81名医生接受家庭医学训练。
除培训家庭医生外,医管局还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本港家庭医学的发展:
(i) 为家庭医学见习医生定期举办事业前途策划讲座(例如邀请私人执业医生、医生协会和其他医疗机构与家庭医学见习医生分享在社区的就业机会);
(ii) 在医管局网页列出私人执业的空缺;
(iii) 在为期四年的家庭医学训练课程中,加入社区执业的单元课程,由经验丰富的私人执业家庭医学专科医生任教;
(iv) 以合约形式聘用一些已完成基本训练并通过中期试的家庭医生,在医管局的普通科门诊诊所工作,让他们取得更多临经验,为完成训练后私人执业作好准备;
(v) 透过老人科外展小组和到诊医生计划,促进家庭医生和安老院舍协作;以及
(vi) 与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辖下有关学院合作,为社区的儿科医生、内科医生和妇科医生提供培训名额。
完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