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题:医管局医疗费用撇帐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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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陈婉娴议员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在过去三年因病人不缴付住院费用或诊金而须撇帐的情况严重,有关款项超逾半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医管局每年的医疗费用撇帐金额;请按年详列欠款种类、欠款人的组别(例如香港永久性居民、内地人士及外地旅客等)及欠款数额;

 

(二) 医管局有否既定程序追讨欠款;若有,该程序的详情及成功追讨款项的比率;及

 

(三) 执行有关程序所涉及的行政费用款额及其占成功追讨款项的百分比?

 

答覆:

 

(一) 过去三年,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医疗费用撇帐金额,按服务及病人类别(即合资格和不合资格人士)划分的数字,载于附表一。医管局并没有把不合资格人士类别细分内地和外地访港旅客的数字。

 

(二) 若病人拖欠所应缴交的医疗费用,医院会先以电话、邮寄催办单及最后通知,要求病人付清终结单的款项。医院亦会联络病人的最近亲,要求他们清缴欠款。如上述措施未能奏效,医管局总办事处会考虑相关因素,包括欠款数目及成功追讨款项的机会,以便在适当的情况下采取法律行动,追讨欠款。如拖欠费用的病人已经去世,医管局便会入禀遗产承办处,提出申索。

 

  为处理坏帐问题,医管局其实已采取多项措施,以便及早减少拖欠款项的事件。例如,若病人属不合资格人士,医管局会要求他们在入住公立医院时缴交按金,目前定额按金为19,800元。此外,公立医院会按既定做法,至少每七天向不合资格人士或每十四天向合资格人士发出临时帐单。医院人员也会不时提醒病人准时清缴临时帐单的款项。

 

(三) 追讨欠款的行政费用包括医管局人员在追讨过程中所花时间的成本、发出催办单及最后通知的邮寄费,和采取法律行动所涉及的实付费用,例如速递费用、付予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存档费用,以及其后的执达主任执行费用。医管局并无例行收集有关上述时间成本及邮寄费的详细资料。至于,医管局在过去三年采取法律行动所涉及的实付费用,以及透过法律行动成功追回的撇帐金额,载于附表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立法会第十题

附表一

 

 

 

2001/02

2002/03

2003/04

合资格人士

不合资格人士

合计

合资格人士

不合资格人士

合计

合资格人士

不合资格人士

合计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住院服务

3.6

10.1

13.7

4.0

13.7

17.7

6.8

16.8

23.6

门诊/社区服务

0.1

0.0

0.1

0.3

0.0

0.3

0.5

0.0

0.5

急症室服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

-

0.5

1.8

2.3

合计∶

3.7

10.1

13.8

4.3

13.7

18.0

7.8

18.6

26.4

 

附表二

 

 

2001/02

2002/03

2003/04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A) 在考虑上文第(二)项所述的因素后,通过法律行动申索的款项

6.9

6.8

10.1

 

B) 追回的款项

0.7

0.8

0.8

C) 追回款项的百分比 (B ÷ A)

9.7%

11.1%

7.6%

D) 法律行动的实付费用

0.3

0.3

0.3

E) 成本占追回款项的百分比 (D ÷ B)

37.7%

42.7%

34.2%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