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第十四题:街市鱼缸水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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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何钟泰议员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香港公开大学早前抽验六个街市共十二个鱼档的鱼缸水样本,结果显示两个淡水活鱼的鱼缸水样本的大肠杆菌含量超出法定标准。然而,食物环境卫生署目前只抽验街市鱼档的海水鱼缸水,却不抽验档内的淡水鱼缸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有否食物中毒个案与街市鱼档的淡水鱼缸水质问题有关;若有,涉及个案的总数;

 

(二) 只抽验海水鱼缸水的原因;及

 

(三) 有否计划将淡水鱼缸水纳入抽验范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卫生署的纪录,过去三年并没有因使用水质欠佳的水饲养淡水鱼而导致食物中毒的个案。

 

(二) 目前,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人员每两个月从各个售卖活海鲜的档位/处所抽取鱼缸水的样本,以分析其大肠杆菌含量。此外,在每年五月至九月期间,署方又会从各个档位/处所抽取一个水样本,以作霍乱弧菌测试。

 

  由于霍乱弧菌会影响公众健康和可能引致霍乱爆发,故当局规管鱼缸水的水质,主要重监察鱼缸水是否含有霍乱弧菌。霍乱弧菌主要在海洋及河口生存,在淡水鱼缸大量繁殖的机会不大。大肠杆菌则可在人类和温血动物的肠脏找到,是检测水质有否被粪便污染的敏感指标。测试用以饲养活海鲜的鱼缸水的大肠杆菌含量,可得知鱼缸水的水源被粪便污染的程度。

 

  目前,我们并没有采用相同的监察计划以监管饲养淡水鱼鱼缸的水质。饲养淡水鱼主要使用可供饮用的自来水,而水务署提供的优质食水符合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指引》的规定,即一百毫升的水样本不得含大肠杆菌。

 

  然而,不洁的环境可污染自来水,故没有注重个人卫生或没有遵守有关处所的卫生规定,也可能导致淡水出现大肠杆菌。因此,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售卖活海鲜的处所,以确保该等处所符合发牌和持牌条件。

 

(三) 基于上文第(二)段所述原因,我们认为毋须把饲养淡水鱼的鱼缸水纳入同一监察计划。所有售卖供人食用活鱼的经营者,其营业处所,包括饲养活鱼的鱼缸,皆受到严格的卫生监管。食环署人员定期巡查该等处所,以确定经营者有否遵守有关食物卫生的法例及发牌和持牌条件。巡查次数视乎多个因素而定,包括处所过往的纪录,由每四个星期一次至每十二星期一次不等。屡次触犯法例和屡次违反食环署的发牌和持牌条件,均可导致处所牌照被暂时吊销和取消。

 

  尽管如此,我们会探讨可否采纳进一步的措施,以提升售卖活海鲜的处所的卫生情况。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