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五题:私营泳池的水质
以下是李国英议员今日(十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关于监管私营泳池的水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食物环境卫生署在二○○三年及本年至今,分别对私营泳池进行了多少次水质抽样化验、有关的化验结果,以及当局采取了什么跟进行动;及
(二) 当局平均相隔多久抽验每个私营泳池的水质?
答覆:
(一) 根据《泳池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泳池的持牌人须遵守以下细菌数量标准的规定:
(a) 每个容积为一百毫升的池水样本中,均不含大肠杆菌;以及
(b) 池水样本中的细菌总数,每毫升不超过二百个细菌。
此外,池水须符合法例订明的清澈标准。持牌人如没有遵守有关细菌数量及清澈标准的规定,即属违法。
在二○○三年一月至二○○四年六月期间,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人员分别抽取了12, 982个和793个池水样本作细菌化验和化学分析,以确保池水符合法定的细菌数量及清澈标准的规定。在此期间,有两名持牌人因池水样本含有大肠杆菌而被检控。有关持牌人随后已纠正违规情况。所有抽取作化学分析的池水样本都符合法定的清澈标准。
(二) 目前,食环署人员会在泳池开放供人使用期间,每月抽取池水样本作细菌化验。此外,食环署每年也会对池水样本作一次化学分析,以确保池水符合法定的清澈标准。池水的清澈程度对人体健康没有直接影响。
完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