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二题:处理在公众地方被证实死亡人士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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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李华明议员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上月三十日,红磡一名老翁从高处堕下,倒在一个巴士站旁。救护员在现场证实该名老翁已死亡,但却没有移走死者的尸体,而尸体在横卧街头两个多小时后才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的工人检走,不少途人及候车乘客目睹尸体后均感不安。此外,根据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在上月发出的新指引,公立医院将不再接收救护员在现场证实死亡的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新指引的详细内容;

 

(二) 在实施新指引后,在公众地方被证实死亡人士的尸体在现场等待移走的时间是否有所增加;若有增加,有否评估有关安排是否对死者不敬;及

 

(三) 会否检讨各部门人员处理在公众地方被证实死亡人士的尸体的程序,以期尽快移走死者的尸体?

 

答覆:

 

(一) 二○○四年七月,医管局去信消防处,表示其辖下医院的急症室并非接收明显死亡人士(如严重烧焦)尸体的合适地方。若遇到这些情况,应把尸体直接运往殓房。这安排对于移走尸体所需的时间没有影响。

 

(二)及(三) 救护员到达据报有伤/死者的现场时,会检验伤/死者,以确定是否有生命迹象。救护员会把任何有生命迹象的伤者会尽快送到公立医院。对于证实死亡人士,在尸体被移走前,警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调查,以确保为日后可能进行刑事调查或死因研讯,取得重要的证据。一俟调查工作完毕,警方会通知食环署的尸体处理组,把经证实死亡人士尸体移离现场,送到公众殓房。在一般情况下,食环署人员在接获警方通知后,大概可于三十至六十分钟内把尸体移离现场,视乎案发地点和交通情况而定。有关部门均十分明白在处理同类个案时,必需尽量减少对公众造成不便和不安。

 

  就这宗个案而言,有关调查工作包括确定堕楼位置及死因。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死者尸体一直被遮盖。

 

  警方和食环署会继续在无碍所需调查工作的情况下,采取迅速行动,务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尸体移走。

 

 

二○○四年十月二十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