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一题:楼上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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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张宇人议员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楼上咖啡店逐渐兴起,旺角及铜锣湾亦有多家楼上咖啡店,其中大部分的消防规格及安全标准均不符合法例要求。有业界人士估计,高达八成的楼上咖啡店是无牌经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估计现时全港约有多少间楼上咖啡店,其中约有多少间是无牌经营,以及这些无牌咖啡店的地区分布情况;及

 

(二) 有没有在过去三年巡查及检控无牌楼上咖啡店;若有,巡查的次数和频密程度,以及检控数目和对被定罪人士施加的罚则;若没有,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食物业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内所列的食物业牌照类别中,并没有一项专为在大厦楼上经营的咖啡室而设。因此,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并没有该类咖啡室数目的资料。根据上述规例,任何人士出售食物供人在其处所内进食,必须先领取食肆牌照。经营者须按其售卖的食品种类,向食环署申领普通食肆或小食食肆牌照。截至二○○四年九月,食环署共发出7,844个普通食肆牌照和2,875个小食食肆牌照。部份持牌食肆是在大厦楼上经营的。

 

  根据在过去数月食环署巡查发现及市民举报的资料,现时在大厦楼上以咖啡室形式经营而尚未领取食环署食肆牌照的处所约有60间,分布在铜锣湾、油尖和旺角区。当中有数间以会社形式经营,即只为会员和其宾客提供服务,并不接待公众的咖啡室,已取得民政事务总署根据《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签发的合格证明书,其余接待公众人士的处所未领有食肆牌照,亦不在《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管辖范围。

 

(二) 检控无牌食肆,是食环署恒常工作的一部份。若在日常巡查、处理投诉或牌照申请过程中进行实地视察时发现有食肆无牌经营,食环署便会提出检控。无牌经营食肆的人士若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五万元、入狱六个月及每日罚款九百元。

 

  由二○○二年起,食环署向无牌食肆的经营者共作出超过2,200次检控。食环署并没有上述被检控食肆营运方式的细项资料。过去三年,法庭对无牌经营食肆的平均及最高罚款分别约为六千五百元及五万元。食环署会继续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检控以任何形式经营的无牌食肆。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