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二题:向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的服务
以下是张超雄议员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口头答覆:
问题:
据报,一名精神病康复者因受离婚打击以致精神病复发,早前抱六岁的儿子从鸭洲利泽楼跳楼身亡,事件引起社工界对家庭服务及精神病人的医疗和康复服务的广泛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不会重开五间单亲家庭服务中心;若会,将于何时重开;若不会,原因是什么;
(二) 现时全港公立精神科专科门诊诊所总共向多少名精神病人提供服务,以及设有多少名医务社工;社会福利署(社署)对于该等医务社工是否仍然维持“三年一调”的人事安排政策;及
(三)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及社署有否计划向没有主动联络医务社工的精神病人提供服务?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一向重视弱势社包括单亲人士的服务需要,并透过不断检讨及重整服务,提高服务质素和成本效益。
社署于二○○○年八月委聘大学专家进行家庭服务检讨顾问研究,报告书亦于二○○一年六月发表。当中,顾问认为因应新出现的家庭问题而开展新服务的服务模式会令服务缺乏衔接或出现服务范围重叠的现象,未能符合成本效益,并建议重组各项家庭服务,包括专为单亲家庭所提供的服务,组成综合家庭服务中心。
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对有需要家庭,包括单亲家庭提供更全面及更方便的服务,所有目前由单亲人士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亦可在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内获得,而新服务模式所强调的及早预防和介入的手法更能设合受助人士的需要。
(二) 社署及医管局现时共有168名精神科医务社工为各公立医院及专科门诊的精神科提供福利服务。截至二○○四年十一月,正处理中的个案约为13,500宗(其中约3,200宗为住院个案,约10,300宗为专科门诊个案)。
就社署员工的职位调派安排,社署有一套职位调派政策,原则和机制,目的为提升整体的服务质素和协助达到社署的理想及使命,同时亦可促进员工的事业前途发展。职位调派的基本原则是必须配合社署各项服务的需要和需求;而服务的需要必然是首要考虑的因素。此外,透过定期调职,员工可从不同类别的服务及/或服务单位汲取各种经验,让员工能充分善用才能和发挥潜质。所以,在不影响服务提供的大前题下,属于社会工作职系的医务社工按机制会每三至四年调职一次。每次分时段调职,不会影响团队的合作。
(三) 现时社署在各医院精神科病房及精神科专科诊所均有派驻精神科医务社工。他们与医院及诊所内的其他医护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职业治疗师等),保持紧密协作,评估精神病康复者的心理社会状况,制订康复计划;协助精神病康复者,在重新适应正常生活、情绪、人际关系或经济困难等问题上,给予心理辅导,并且使康复者及其家人能善用医护机构和社区内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在评估及跟进病者及家人的服务需要时,即使病人及家人缺乏求助动机,医务社工亦会主动接触或探访病者及其家人,定期跟进,为他们提供所需的辅导及支援服务。
医管局于其辖下的十四间精神科专科门诊诊所亦所设立了一套制度,追查不依期覆诊的病人。诊所职员一般会先以电话联络病人或其家人,查询病人没有依期覆诊或服药的原因,并且会在有需要时主动派员上门到病人家中作出跟进。
另一方面,医管局亦设有跨专业的外展社区精神服务队,成员包括精神科医生、精神科社康护士、临床心理学家、康复治疗师,及社署医务社工,他们的主要工作是为社区内精神病康复者及其家人提供外展探访,及为紧急个案提供危机介入服务。
多谢主席女士。
完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