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四题:内地冰鲜猪肉
以下是张宇人议员今日(十二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由二○○二年一月一日起,内地当局已不再对供港的冰鲜肉类实行出口配额管理、不再审批出口经营资格和不再指定代理。然而,本人获悉,至今仍未有内地冰鲜猪肉获准进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关原因是什么,以及何时会有内地冰鲜猪肉获准进口?
答覆:
主席女士:
自内地于二○○二年取消供港冰鲜禽肉配额管理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就进口冰鲜禽肉,一直都与内地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按步就班磋商各类肉类检验检疫工作的细节安排,而内地已于二○○二年底首先输入冰鲜鸡。现时输入冰鲜鸡的检验检疫工作等机制已经成熟。
食环署于本年四月起已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积极进行商讨冰鲜猪肉输入香港的事宜。
所有冰鲜猪肉的出口地(包括内地))都必须先行向食环署提交以下资料,以证明有关冰鲜猪肉的卫生标准,通过审核程序后,才可获准向本港供应冰鲜猪肉:
(一) 规管肉类卫生标准的法例;
(二) 动物疾病情况;
(三) 有关兽医师及检验检疫人员的训练水平、资历及国际性的认可;
(四) 农场、屠宰场及加工处理厂的设施(包括贮藏和运送的设施)及卫生水平;
(五) 出口猪肉的生产流程(包括宰前及宰后的检验检疫程序细节等);
(六) 卫生证书的签发机构和认证内容;和
(七) 兽药残留的监控。
食环署已于五月到分别位于山东、四川、广东及深圳的四家冰鲜猪肉加工厂及其对应养殖场进行考察。食环署会继续与国家质检总局就有关供港冰鲜猪肉检验检疫卫生的要求商讨及草拟有关文件,然后进一步落实内地冰鲜猪肉供港的具体安排和时间表。
多谢主席女士。
完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