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五题: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的进展
以下是刘慧卿议员今日(一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关于落实妇女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所倡议的“性别观点主流化”,以顾及妇女需要和观点的工作,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各政府部门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的进展及具体成效;
(二) 在政府所推行的政策和措施中,哪些已就性别观点作出考虑或评估;哪些尚未以及有关原因;及
(三) 为何在过去三年内参加与性别课题相关的训练课程的公务员,大部分都是来自社会福利署和香港警务处,或者是新入职的政务主任;有否计划鼓励其他部门的公务员参加相关的训练课程;若有计划,详情是什么;若否,原因是什么?
回覆:
主席女士:
“性别观点主流化”泛指使政府及其他界别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女性和男性的观点,从识别男女不同需要中而落实适切的服务。虽然香港妇女的地位近年已不断提高,但妇女的需要仍有可能被忽视,故我们仍需继续努力,例如致力改变一些社会上对女性固有的性别成见,以及照顾不同妇女群体的具体需要。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是一项有效策略,有助我们达致这些目标。
性别观点主流化的基础工作由妇女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拟定。委员会经参考海外地方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的经验和征询妇女团体和学术界的意见后,制定了一套“性别观点主流化检视清单”作为分析工具,协助政府人员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的工作。
我们已在十三个政策范畴或措施使用这份清单。这些政策范畴或措施为:-
(一)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医疗改革、长者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
(二) 社会福利署:家庭生活教育;
(三) 教育统筹局:中学学位分配;
(四) 民政事务局:区议会检讨、谘询及法定组织的检讨;
(五) 工商及科技局/资讯科技署:社区的资讯科技教育;
(六) 建筑署:公共楼宇设施的设计;
(七) 食物环境卫生署:提供公厕设施;
(八) 政府新闻处:大型宣传活动;
(九) 电讯管理局:检讨谘询委员会的成员组合、消费者教育活动;及
(十) 机电工程署:电力和气体安全宣传计划。
我们正逐步在其他政策范畴引入检视清单。我们正手制订计划,在二○○五至○六年度对更多政策范畴推行性别观点主流化。
为进一步深化性别观点主流化的工作,我们已在所有政策局和部门内指定一名高级人员(大部分为首长级人员)为性别课题联络人,负责推动政策局和部门落实性别观点主流化工作及为相关人员提供协助和意见。
在实施性别观点主流化的数个范畴内的负责人员对性别课题已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他们能更有系统地考虑女性的需要和观点。例如,屋宇署已考虑增加商场、电影院及公众娱乐场所女厕的规定水厕数目。民政事务局已在谘询法定组织检讨中申明政策,强调须采取积极措施,联络、物色及栽培有能力并愿意服务社会的妇女,并采用25%为最低男性或女性成员所占比例的基准。而政府新闻处亦已在其招标文件中加入有关的条款要求承办商留意性别事宜。
有关为公务员提供性别相关课题训练课程方面,政府自二○○一年起已为社会福利署、警务处、前教育署、政府新闻处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职员;新入职的政务主任;以及各政策局和部门的“性别课题联络人”举办了二十五个工作坊和讲座。自二○○一年至今,已有约七百名公务员曾接受这类训练。这类课程因应不同部门和职系的需要而设计。我们首先考虑为某些与市民大众有密切接触、负责宣传政府信息、需提供训练课程、或协调政府不同范畴的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的部门或职系的职员。
除上述职系公务员外,我们十分重视提高整体公务员对性别课题的认知。为此,我们计划为其他公务员提供性别课题相关的训练和资讯。我们正在制作自学教材套,有关资料将于本年初完成,以供各政府部门前线员工参考。此外,我们亦计划在来年继续举办工作坊和讲座,为不同职系和不同职级的公务员介绍性别课题的基本知识和应用。
完
二○○五年一月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