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廿二题:私人执业医生购买专业责任保险
以下是田北俊议员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现时只有小部分的私人执业西医和中医购买了专业责任保险,病人的权益因而未能获得充分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现时分别有多少名私人执业西医和中医购买了专业责任保险,以及他们分别占整体执业人数的百分比;
(二) 有否评估上述执业人士不购买保险的成因及其对病人权益的影响;及
(三) 有何措施促使更多执业人士购买专业责任保险?
答覆:
当局并无强制规定西医及中医购买专业责任保险。尽管如此,大部分西医均透过与雇主的安排或自行安排取得这方面的保险保障。相比之下,中医购买专业责任保险的比率较西医为低。
受雇于政府的西医,与其职务有关的诉讼引致的赔偿责任会由政府提供保障,而任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西医,则由一份总保单承保他们在受雇期间行医所引致的法律责任。至于私营界别中自行购买专业责任保险的西医,差不多全部均透过医学会参加由医疗保障协会(Medical Protection Society)(*一) 管理的专业责任保险计划;部分公营界别的医生也可能参与该项计划。此外,香港公共医疗医生协会及香港西医工会亦有安排其属下会员参加其他商营保险计划。
中医方面,有些保险公司现时向他们提供医疗失当责任保险建议(Malpractice Liability Insurance Proposal)。至于在医管局辖下三间中医诊所任职的中医,其医疗责任保险则由相关的非政府机构(即该批中医的雇主)提供。
(一) 截至二○○四年七月一日,逾8, 000名西医参加了由医疗保障协会管理的专业责任保险计划,约占全港注册西医的百分之八十。然而,并非所有注册西医均从事医治病人或临护理服务,当中亦有些西医从事不接触病人的行政及研究工作。据医学会表示,差不多所有在较高风险范畴执业的西医均已购买专业责任保险。
目前,约有一百名中医购买了专业责任保险,约占全港注册中医总数的百分之二。须注意的是,有关中医的法定规例仅执行了六年,而该专业尚处于正式发展的早期阶段。而且,在香港,中医是以门诊方式诊治病情较不严重或紧急的病人,因此通常被视为对病人侵扰性较低的专业。
(二) 当局完全明白有需要就医疗失当及疏忽行为保障市民的利益。无论有否购买保险,西医/中医一旦有专业疏忽行为,亦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对于有多少执业医生没有购买保险及未能向病人清付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本局并无有关统计数字,因此未能估计缺乏这种保险的影响。
(三) 购买专业责任保险与否纯属自愿,目的在于保障执业人士。每位执业人士在决定是否投保之前,均会衡量其业务所涉及的风险。虽然所有执业人士当被发现有专业疏忽行为时均须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但我们实在难以评估部份执业人士决定不投保的理由。
香港医务委员会(*二)曾就应否规定全部西医购买专业责任保险进行讨论及研究,并支持所有西医(特别是提供病人服务的执业人士)必须购买这类保险。在政府的要求下,委员会在二○○四年再度研究该问题,并向所有西医(特别是直接或间接从事临医疗服务的执业人士)就购买专业责任保险作出烈建议。
至于中医方面,卫生署会继续鼓励他们购买专业责任保险。卫生署在二○○四年六月向保险业简介本港对中医实施规管的最新发展,并鼓励保险经纪向中医组织提供协助。中医药管理委员会在继续鼓励中医购买专业责任保险之余,并会向他们提供适当协助。
注:
(*一) 医疗保障协会并非保险公司,而是一间以收取会费形式在四十多个国家运作的互惠医疗保障协会。在会员面临疏忽索偿时,该协会会按该会员的过往记录,酌情就法庭所判处的法律诉讼费及损害赔偿提供十足弥偿。
(*二)香港医务委员会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成立的监管机构,旨在确保及提高医疗专业质素,藉以保障病人、促进道德操守,以及发展和维持高水平的专业标准。
完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