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七题:寄养服务
以下是曾钰成议员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两年遭亲人遗弃而入住儿童院舍或寄养家庭的儿童每年约有1,300人。最近,政府表示会将部分儿童院舍名额转为寄养服务名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既缺乏亲人照顾又不获儿童院舍接收的儿童数目,以及有关儿童不获接收的原因;
(二) 儿童院舍及寄养家庭的单位成本价分别为何,以及各成本价所包括的各项主要开支款额(例如职员薪津);及
(三) 将部分儿童院舍名额转为寄养服务名额会否增加受惠儿童数目;若会,预计每年的增幅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社会福利署(社署)一向非常关注儿童(包括孤儿以及被遗弃儿童)的福祉,并会致力为他们提供一切适切的服务。儿童若由于暂时缺乏父母照顾,或因为其他家庭问题如遭家人遗弃或受到虐待而需要住宿照顾,社工会视乎其个人及家庭的情况,为他们安排适切的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包括寄养服务、儿童之家/儿童院舍、及男/女童院等。如儿童须要轮候服务,社工会与其家长商讨轮候期间的照顾安排,例如交亲友照顾等。如儿童有紧急的住宿需要(即需要即时入住),社工可安排他们入住紧急寄养家庭、儿童收容中心或收容所。根据“儿童住宿照顾服务中央转介系统”及“安排入读群育学校/院舍服务中央统筹转介系统”的纪录,过去三年,没有缺乏亲人照顾的儿童不获得住宿照顾服务,而每年约有1,
000名儿童获安排接受住宿照顾服务。
(二)
在二○○四至○五年度核准预算下,寄养服务的单位成本为每月8,525元,当中包括寄养儿童生活津贴、寄养父母奖励金、以及机构的运作成本和职员薪津等。儿童之家和儿童院舍的单位成本则分别为每月12,413元和11,132元,当中包括儿童每月生活开支、机构的运作成本以及职员薪津等。
(三)
由于家居照顾较院舍照顾更能切合儿童的需要,社署于近年积极发展寄养服务,使儿童能够在更理想及更具弹性的非院舍式的环境中成长。此外,为了善用现有的儿童住宿照顾服务资源,社署亦与非政府机构合作,透过服务重整,将部份儿童院舍/儿童之家的名额(例如使用率偏低的住宿幼儿园名额)递减,并同时增加寄养服务名额,以切合儿童的需要及提高服务效益,从而令更多儿童受惠。在本财政年度,透过服务重整,儿童住宿照顾服务的总名额已由3,305个增至现时的3,314个。在下一个财政年度,社署将会继续探讨服务重整的可行性,有关增幅仍待确实。
完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