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二题:新增或提高医疗收费的额外收入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九)在立法会会议上郑家富议员的提问及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因新设及增加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收费而获得的额外收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关当局自二○○二年以来,每年从新设收费或提高公立医院医疗收费所得的额外收入,并请按收费项目列出分项数字,以及这些额外收入当中拨归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运用的金额及百分比;
(二) 医管局每年在征收新收费及处理豁免收费申请方面的行政开支;及
(三) 当局有否构思在日后增加医疗收费时,将增加的收入全数拨归医管局?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当局在二○○二年十一月和二○○三年五月分别就急症室服务和专科门诊诊所配方的药物引入新的收费,并在二○○三年四月调整现行的医疗收费,包括住院收费,以及普通科和专科门诊服务的收费。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自二○○二至○三年度以来从新收费和增加收费所获得的额外收入表列如下∶
收入来源 2002-03 2003-04 2004-05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急症室服务 51.2 119.5 136.8
专科诊所的药费 0 65.4 73.7
住院服务 0 37.2 108.8
专科门诊服务 0 49.3 65.4
社区护理服务 0 0.3 2.7
政府在计算医管局每年的拨款水平时,一般会考虑医管局的估计财务需要,然后减去其可获得的收入。不过就上述各项新收费和经调整的现行收费而言,政府与医管局同意作出特别安排,在计算拨款水平时不扣减下例项目∶
* 新收费(即急症室收费和药费)的一半收入,作为一项永久性的安排;以及
* 增加现行收费所得的全部收入,为期两年(即二○○三至○四年度及二○○四至○五年度)。
因此,医管局在二○○二至○三年度、二○○三至○四年度和二○○四至○五年度可动用的额外收入的净金额分别约为2,560万元、2亿7,170万元和3亿8,740万元。
(二) 医管局在征收新收费和处理豁免收费申请方面的开支已包括在一般行政开支内,而日常并没有收集和整理这方面的数据。
(三) 政府现正进行新一轮的公共医疗收费检讨,务求令政府的资助用于最有需要的病人和服务上,并纾缓公私营医疗服务不平衡的现象。有关的检讨会考虑市民的负担能力,并可能涉及增加医疗收费,但政府在现阶段仍未决定如何分配可能由此获得的额外收入。
完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