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一题:有关立法会饮食界功能界别选民的资料

< 返回

  以下是涂谨申议员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去年九月立法会选举竞选期间,当时的政务司司长曾否向负责签发食肆牌照的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索取立法会饮食界功能界别选民经营的食肆的地址;若有,

(一) 原因为何,以及是否包括为了方便某位候选人前往拉票之用;及;

(二) 食环署有否提供有关资料,以及该决定的法律依据?


答覆:

主席女士:

  前政务司司长曾向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查询能不能向所有饮食界功能组别候选人提供一份较详细的饮食界选民联络资料,以供他们参考作联络之用。由于食环署供市民查阅持牌食肆的公开资料只包括持牌店铺名称及地址,故此基于保障持牌人私隐的理由,未有提供有关界别选民的资料,而司长亦没有进一步跟进。








二○○五年七月六日(星期三)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