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九题:综援个案的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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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千石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关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中“低收入”类别个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受助个案的家庭成员(不包括申请人)的总人数,并按这些成员的性别和所属年龄组别(以每五岁为一组)列出分项数字;

(二) 按申请人的性别、所属年龄组别(以每五岁为一组)、教育程度、就业收入(以每五百元为一组)、所从事的行业、所担任的职位、每月获发综援金额,以及连续获发综援金多少个月划分的分项数字;及

(三) 目前的“低收入”类别综援个案当中,有多少宗是由其他类别转过来的?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据社会福利署(社署)的统计数字,现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中的“低收入”个案资料胪列如下:

(一) 截至二○○五年十月底,属于“低收入”个案类别的受助人有64,419人,其中15,037为低收入受助人,其余49,382人则为其家庭成员。这些家庭成员的性别和所属年龄组别(以五岁为一组)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I。由于“低收入”综援的申请人可以是家中任何一位成员,我们认为分析数字不宜以申请人作为区分。同时,根据现时制度,有工作能力而每月收入少于$1,430元的成年人为失业受助人,而每月收入等于或高于$1,430元的人士则为低收入受助人。

(二) “低收入”个案类别中的15,037名低收入受助人,按其性别、所属年龄组别(以五岁为一组)、教育程度、就业收入(以五百元为一组)、职业、每月获发平均综援金额,以及连续获发综援金的月数分项数字载于附件II。这些分析显示低收入综援受助人中百分之四十五为四十至四十九岁人士,百分之五十六教育程度在小学或以下,百分之三十二的低收入个案已领取综援达五年或以上。

(三) 二○○四年底,有4,230宗“低收入”个案是由在二○○三年底时仍属于“失业”、“单亲”或其他类别的个案转为“低收入”类别。个案类别转变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III。




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0分

立法会第九题附件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