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一题:重组食物安全监管架构的计划

< 返回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重组食物安全监管架构的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于渔农自然护理署和食物环境卫生署现时约有一千名员工同时分担渔农事宜及食物安全工作,他们的职责分工、职级编制及人数的详情,以及当局就该两个政府部门有否架构重叠、权责不清或分工不明确进行评估的结果;

(二) 食物安全监管架构重组后,各相关政府决策局及执行部门人员的主要职责、职级编制及人手,与重组前如何比较,包括新增的管理层、基层及专业人员数目和所涉开支款额,裁减的职系、所涉员工数目及节省款额,以及如何达致精简架构和节省资源的目标;

(三) 会投放多少资源以完善食物安全监管工作,以及如何完善通报机制,确保资讯公开,增加透明度、迅速通知公众及妥善处理突发事故;及

(四) 当局会否全面检讨相关法例,修订食物安全标准和制定相关政策,以及就食物安全事宜提供科研经费及足够员工培训?

答覆:

主席女士: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有大约四百八十名职员(包括约三十名专业人员如医生、化验师、兽医、科学主任及研究主任,以及超过一百六十名卫生督察职系的人员)负责监管食物安全的工作,范围包括食物监察,以及规管内地进口食用动物、进口肉类产品、海产及食品的安全。至于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则有三百七十名专业、前线及支援人员(包括约二十名专业人员如农业主任、渔业主任和兽医师),负责本地禽畜农场和渔排的发牌工作;监管非食用动物、雀鸟和植物的进口、提供兽医学化验服务及负责动物管理。由于两署分别负责执行部份兽医公共卫生及食物安全的工作,这安排不但在与其他国家/地区的规管机构或国际组织联系时引起混淆,同时亦引起本地人士的混淆。再者,在调配我们有限的专业及专门人才和资源方面,现有的架构亦未能达致最佳效果。

  由于市民对食物安全日益关注,我们对现时食物安全规管架构进行了检讨。我们认为应把食环署及渔护署现有关乎食物安全、兽医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相关的检验检疫职能重组成为食物安全检验检疫署(食检署)。我们预计新的食检署会有大约一千二百多名员工(包括一名属首长级薪级第六点的署长、一名属首长级薪级第四点的食物安全专员、五位属首长级薪级第二点的助理署长/顾问医生/首长级丙级政务官,以及两名属首长级薪级第一点的官员)。约一千多名现时在食环署及渔护署负责食物安全,兽医公共卫生检验检疫及行政工作的人员会调往新的食检署。我们会在新成立的食检署、政府化验所及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增加约二百二十名非首长级人员,以支持重组食物规管架构的工作和执行各种加强的食物安全及行政工作。重组计划会净增加四个首长级的职位,即在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增加一个常任秘书长职位(属首长级薪级第八点),在食检署增加一个助理署长职位(属首长级薪级第二点的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和在食检署增加两个首席医生职位(属首长级薪级第一点)。我们亦会提升食环署属首长级薪级第三点的一个副署长职位成为属首长级薪级第四点的食检署食物安全专员职位,以负责督导食物安全中心的日常运作和管理,以及制定有关食物安全的工作方针及策略。

  为增强最高决策层的支援,我们建议在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增设一个属首长级薪级第八点的常任秘书长职位,专责处理食物安全和环境卫生事务,以及管理新设的食检署和渔农环境卫生署,以及政府化验所。此外,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还会增设三个非首长级职位以支持新设的常任秘书长。

  重组计划每年所需的额外经常性开支总额约为一亿五千万元。至于有关员工编制及具体数目的细节,我们现正跟有关决策局/部门商讨。

  有鉴于内地是香港家禽、牲口、水产及其他副食品的主要供应地,我们十分重视与内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沟通。我们最近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署了新合作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加强源头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磋商统一双方检验检疫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加强打击非法进出口等。我们正在筹划与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通报机制,以便就重大的和突发性的食物事故、应变措施和其他可能影响两地食物安全的事宜加强沟通。

  新成立的食检署会加强对本港禽畜农场、菜场和鱼排的规管和巡查。为推行源头监控措施,我们会成立数队由不同专业人士组成的特别队伍,以便日后能够加强在内地巡查注册农场,加工场和鱼塘,以及开展在其他向本港供应食品的国家内进行同类型的工作。我们亦会?加资源以加强进行风险评估和制定食物标准的能力。食检署亦将会在入口、批发和零售各个层面加强食物监察工作,务求内地或其他国家供应的食品是安全可供食用的。





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1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