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一题:用完即弃塑胶餐具

< 返回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据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近对用完即弃塑胶餐具进行抽查,结果显示约一半的样本含有大量塑胶废物,当接触到高温、油脂或酸性物质时,会释放有毒及致癌化学物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本地使用的用完即弃塑胶餐具的产地来源及有关的市场份额;

(二) 鉴于食物环境卫生署在过去3年曾抽取30个用完即弃塑胶容器样本作化学测试,请说明这些测试的详情和具体结果,以及有没有计划加强抽验;及

(三) 会不会立法规定用完即弃塑胶餐具的包装标签须包括产品的原材料、耐热度和耐酸度等资料,以便餐饮业人士及消费者知所选择?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由于香港的餐具来源来自世界各地,而我们是一个开放的经济体系,所以我们并没有有关数据,不过,就有关报道,香港海关已向国家质检总局查询不及格产品的具体资料,如产品的来源及本港的进口商等,以便追查有关产品有否流入本港。

(二) 过去三年,食环署曾抽取30个盛载食物的用完即弃塑胶容器,包括饮料塑胶樽、杯、碗及盒等作化学释出物测试,以研究该等容器会否影食物的安全,结果全部满意。食环署会继续抽取盛载食物的用完即弃塑胶容器样本作测试。政府会密切留意有关情况,决定是否有需要进一步加强抽验。

(三) 食环署已展开与消费者委员会合作进行即弃塑胶餐盒的研究,结果预计将于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完成及公布。该署将会根据研究结果,考虑是否需要加强规管。

  标方面,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及香港海关以往执法经验,如消费品会对消费者构成潜在危险,而附加安全警告会有助该消费品达至合理的安全程度,供应商便须于产品上加上中英文标,提醒消费者如何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有关消费品。就“一次性塑料食具”来说,假若有关食具遇上高温或接触酸性和油脂食物时可能释出有害杂质,供应商便须加上适当标,以提醒消费者。

  多谢主席女士。







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5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