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八题:公众地方洁净罪行的定额罚款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华明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公众地方洁净罪行的定额罚款自二○○三年六月底增至1,500元以来,截至本年八月底,七个政府执法部门共发出约55,10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上述期间,该等执法部门每年分别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数目;
(二) 未有按该等通知书缴交罚款的个案数目,并按欠缴罚款的原因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 有否每年检讨各政府部门在执行关于公众地方洁净罪行的法例时的情况;若有,各部门在执法时遇到的主要困难及解决方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据定额罚款电脑系统的纪录,自二○○三年六月底公众地方洁净罪行的定额罚款增至1,500元以来,截至本年八月底,七个政府执法部门每年分别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载于附件。
(二) 在上述期间,违例人士没有缴交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的个案约占8%,但当局无法得悉该些人士没有缴交罚款的原因。
(三) 定额罚款制度自二○○二年年中实施以来,七个执法部门会因应其运作经验和需要,作出改善和检讨。举例而言,由于曾经有前线人员认为一份二十多张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册太厚,在携带方面有困难,于是当局后来印制了较薄的通知书册,以方便前线人员执行职务。就食物环境卫生署而言,他们的前线人员在执行定额罚款制度时的主要困难是部分违例人士采取不合作态度,在该等情况下,他们会联络警方到场协助。署方亦有向前线人员提供有关控制情绪及自卫的训练。有关执法部门会继续注意定额罚款制度的执行情况,并会因应需要作出改善。
完
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59分
立法会第十八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