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七题:管制无牌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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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去年六月二十三日的立法会会议答覆本人质询时表示,由于拘捕行动配合检控可即时遏止无牌贩卖活动,而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可藉此没收无牌小贩的设备和商品,故此,当局认为这是对付无牌贩卖活动的最有效方法。然而,本人得悉近年无牌贩卖活动并无减少迹象。关于管制无牌小贩工作的成本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二○○四至○五年度用于管制无牌小贩的公帑开支总额、对无牌小贩作出检控的次数,以及平均每宗检控所用的公帑开支;及

(二) 会否重新考虑采用成本较低的方式,对无牌小贩采取执法行动,例如以定额罚款通知书取代传票;若会,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在二○○四至二○○五年期间,用于小贩管理工作(包括管理持牌小贩、巡逻小贩黑点和检控无牌小贩等)的开支总额共7亿8,990万元。同期该署对无牌小贩共作出21,744宗检控。由于小贩管理工作的开支除检控无牌小贩外,亦包括其他多项开支,因此食环署并没有每宗检控无牌小贩个案成本的数据。

(二) 在大多数情况下,食环署人员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拘捕无牌小贩。无牌小贩被捕后会被带返警署落案起诉。食环署人员在采取拘捕行动时,亦可根据法例检取无牌小贩的设备和商品;无牌小贩一经定罪,法庭可下令没收有关设备和商品。

  由于拘捕行动配合检控可即时遏止无牌贩卖活动,而食环署人员可藉此没收无牌小贩的设备和商品,故此,我们认为此方法较定额罚款更有效地对付无牌贩卖活动。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2分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