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八题:安全使用药物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郑家富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卫生署与香港大学医学院合作进行的一项住户健康调查显示,约有四成市民会在身体不适时自行到药房购买药物服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目前市民可透过哪些途径获取关于疾病和药物的资讯,以及当局在上个财政年度用于提供有关资讯的人力和财政资源;
(二) 会否容许药物销售商在具备临床疗效证明的情况下刊登药物广告,以便市民了解药物的效用;
(三) 现时有注册药剂师在场配发药物的零售药房数目为何,以及其占零售药房和药行总数的百分比;有否评估注册药剂师的供求情况,并制订相关的培训计划;及
(四) 会否加强公共卫生的教育工作,使市民对疾病具备基本的认识,以免他们在患上属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时仍自行到药房购买药物服用,以致延误病情和令疾病在社区蔓延;若会,有关教育工作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四) 卫生署现时透过不同媒介及渠道,向市民大众及有特别需要的人士,发放有关健康生活模式的资讯及疾病的常识,包括教育市民认识常见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的传染途径,征状及防治方法,以及鼓励市民在患病时向医生求诊等等。这些资讯的发放途径包括在电视、电台播放短片或声带、记者会、新闻稿及邀约专题采访,在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境口岸、公共屋/私人屋苑、医疗机构及诊所张贴海报和派发单张,举办和参与大型展览,协助非政府组织安排讲座及展览,将有关资料上载到卫生署及卫生防护中心网页和24小时健康教育热线等。
关于药物资讯方面,卫生署亦透过其网页及制作和派发单张,提供多种药物的常识及一般药物的使用方法,题材包括如何安全使用药物及正确使用抗生素等等。
近月,为了让市民更有效地防备流感大流行,卫生署亦与新闻处加强了在这方面的健康教育,务使市民就防范季节性流感及禽流感方面能够得到及时适切的资讯,当中的信息亦包括教育市民若出现感冒的征状,便应尽快求医。
卫生署及新闻处会继续推广公共卫生的教育工作,并会就个别市民关注的疾病及药物的使用,加强宣传工作,以保障市民健康。正在筹备的宣传工作包括制作电视短片、电台声带及宣传物等,以宣传防治疾病及健康生活的讯息。
在公立医院方面,医院管理局主要是透过医生及护士直接向病人提供疾病的资讯,以及讲解如何安全服食药物。医院管理局和公立医院亦会经常举办各项有关的教育宣传活动,例如开展社区药剂师的药物辅导计划、举办药物教育讲座,制作宣传海报和单张,以及开设药物教育的网站等。
有关卫生署的公共卫生教育工作,主要由其中央健康教育组统筹及处理,于2004-05财政年度,中央健康教育组的人手共65人,总支出大约为一千八百万元。新闻处于该财政年度的公共卫生教育开支则为一百一十五万元。至于医院管理局方面,由于其教育工作依靠大量前医护人员的参与,因此医管局不能计算投放于这方面的人力和财政资源。
(二) 现行的法例没有禁止刊登药物广告,但有关广告的内容不能违反《不良医药广告条例》的规定。根据《不良医药广告条例》,药物广告的内容不可就处理高风险的疾病或身体状况作出声称,或只可作出有限制的声称。这条条例的精神,是避免市民就高风险的疾病或身体状况自行用药,以致延迟向医生求诊,以保障市民健康。
(三)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所有药房都必须聘有注册药剂师,对药行则没有这个规定,这是由于药行不可售卖须由注册药剂师监售的药物,包括须由医生处方的药物。目前本港共有463间药房及3,070间药行,前者占药房及药行总数的百分之十三。而目前本港共有注册药剂师
1,583名。政府会不时检讨药剂师的供求情况,以便本地大学在药剂师培训方面能作出配合。现时,每年约有30名本地毕业及30名海外毕业人士在香港注册为药剂师。
完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