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一题:店铺因非法摆卖或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引致阻街的投诉
以下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葵芳围因店铺非法摆卖而引致的阻街及噪音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政府每年接获与上述问题有关的投诉个案数目,并按投诉事项列出分项数字;政府曾就该等投诉采取什么扫荡行动,以及有否评估该等行动的成效;若有,评估的结果;及
(二)鉴于政府已成功遏止荃湾路德围的类似非法摆卖活动,政府会否参考有关经验和所采取的措施去解决葵芳围的上述问题?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现时,多个政府部门均有就店铺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及非法摆卖的问题采取执法工作。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而言,该署主要针对店铺在公众地方非法摆卖及非法扩展营业范围,以致妨碍街道清扫工作,或食肆在其处所范围外放置桌椅非法经营食物业。如有长久性霸占政府土地的情况,例如在铺外违例筑建台阶或帘幕等,有关个案会交予相关部门(例如屋宇署及地政处)采取适当行动。如有需要,食环署亦会要求该区民政事务专员统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处理问题。
对于屡次在处所范围外非法经营的持牌食物业处所,食环署除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第34C条提出检控外,亦可根据该署订立的“违例记分制”,对扣满指定分数的处所实施暂时吊销牌照或取消牌照的处分。如店铺在公众地方非法摆卖及非法扩展营业范围,以致妨碍街道清扫工作,食环署亦可按《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22条执法。此外,食环署亦会联同其他相关部门按《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A条,检控非法扩展营业范围的店铺。
过去五年,食环署每年收到有关位于葵芳围(即荣芳路、高芳街及兴芳路三条街道所包围的地方)的店铺因非法摆卖或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引致阻街的投诉数字如下:
年份 投诉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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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59
2003 150
2004 98
2005 94
2006 103
食环署素来都非常关注葵芳围内食肆占用公众地方扩展营业范围及店铺非法摆卖的情况。该署除派员进行常规巡查外,亦会采取突击行动,检控违例人士,或在有需要时派员巡逻至深夜,以加强执法成效。
葵芳围是食环署于葵青区内执法次数最频密的地方之一。二○○六年一月至二○○七年三月期间,该署在葵芳围一带进行了570多次执法行动,对违例店铺提出370多宗检控,并充公了60多批货物。这些执法行动有助遏止葵芳围一带店铺的非法摆卖活动。食环署会不时检讨执法行动的成效,并会按需要及在资源许可下调整力度。
(二)荃湾路德围位处闹市,店铺林立,行人众多。九十年代中,由于店铺非法扩展营业范围的情况严重,又有无牌熟食小贩摆卖,前区域市政总署曾联同警方采取特别行动,拘控违例店铺负责人及在该处摆卖的无牌小贩,并充公其生财工具。经过连串突击行动后,荃湾路德围的情况逐渐得到改善。目前,食环署对葵芳围亦采取类似执法策略,惟每宗个案都有其特点,我们会因时制宜,继续密切注视当地的情况,采取相应策略。
完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