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一题:处理无人认领遗体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汤家骅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收到投诉,指有公立医院在未找到及知会病逝者亲属的情况下,将死者的遗体交由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火化,以致有关亲属其后无法为遗体安排土葬。此外,警方会将无人认领的遗体交予食环署火化或埋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当病人在公立医院病故或警方发现遗体时,公立医院及警方现时分别采取什么步骤寻找及通知死者的亲属认领遗体,以及如何处理无人认领的遗体;
(二)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公立医院及警方每年分别
(i)处理多少具无人认领的遗体;
(ii)把多少具无人认领的遗体交由食环署火化或埋葬;及
(iii)处理多少宗死者亲属要求领回已交由食环署火化或埋葬的遗体的个案;及
(三)医院管理局及警方有否机制检讨第(一)项所述的安排,以确保死者亲属能及时认领遗体?
答覆:
主席:
(一)对于身分已明但无人认领的遗体,公立医院会按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既定的指引,按死者入院登记资料联络死者亲属以认领遗体。若院方未能联络死者亲属或没有死者亲属资料,则会寻求警方协助。根据警方的内部指引及处理程序,如接获医院要求协助寻找在医院去世但尸体无人认领的人士的亲属,警方会安排警务人员前往死者及/或其亲属最后的已知地址查看。若寻获去世人士的亲属,会请他们联络院方。警务人员会把到访结果告知有关医院,而除非其亲属明确表示反对,警方亦会把亲属的联络资料交予院方。若有关遗体最后仍无人认领,医院会将遗体转交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署方会按既定程序将遗体土葬或火葬。
若发现任何尸体不能确认身分,警方会展开调查。警方会在发现死者的现场仔细搜寻可能与死亡个案有关的资料,为死者印取指纹和掌纹及提取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并且记录死者身上衣物的资料,以协助查证死者身分。警方亦会透过各种可行办法,尝试联络死者的最近亲。
与此同时,政府法医科医生会进行验尸,以确定死因。验尸工作完成后,遗体在一般情况下会继续在殓房存放一个月。若警方在一个月存放限期或为调查原因而予延长的存放限期届满前成功联络死者家属,而又无须继续保留遗体作调查用途,殓房会安排死者家属办理认领遗体手续。若存放限期届满后仍然无人认领遗体,殓房会通知食环署,署方会按既定程序将遗体土葬或火葬。
(二)有关医管局及警方处理无人认领遗体的数字分别载于附表一及二。警方没有死者亲属要求领回已交由食环署火化或埋葬的遗体的个案的统计。
(三)警方会不时检讨相关的内部指引和处理程序。至于医管局方面,其病理科专科统筹委员会亦会不时检讨及监察其遗体处理政策,包括亲属认领遗体程序,并按需要以作出修订。
完
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