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二题:在禁烟范围附近吸烟情况
以下为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工作地方和购物商场全面实施禁止吸烟的规定后,不少烟民转移到办公大楼和商场的出入口附近吸烟,进出该等建筑物的人士因而需路经一个变相的吸烟区。在二○○八年十二月十日本会会议上,本人曾就上述情况提出质询,但未获政府全面答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评估上述情况对途人的影响;及
(二) 会否检讨现行的禁烟规定,以找出解决此问题的方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贯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行控烟政策,多年来通过宣传、教育、立法、执法、征税、推广戒烟等多管齐下的措施,以减少二手烟对市民的影响,进一步保障市民健康。自立法会二○○六年通过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条例)后,法定禁烟区已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大幅扩大至包括所有室内公众地方及工作间,以至不少室外的休憩地方。吸烟罪行定额罚款制度快将落实,当局亦计划将公共运输交汇处划为法定禁烟区。
我们了解到禁烟范围扩大后,有吸烟者聚集在街上禁烟范围以外的地方,例如办公大楼和商场的出入口附近吸烟,令部分路经的非吸烟者感到受影响。我们现正评估有关情况,并会进行资料搜集和研究,包括了解公众对有关情况的看法,以及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处理吸烟者聚集在禁烟范围附近吸烟方面的经验和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控烟政策的实际推行情况,以及留意社会各界对控烟的期望及接受程度。一如既往,政府会继续按照实际情况和市民期望,以考虑是否有需要进一步扩大法定禁烟范围,或者采取其他政策措施以加强控烟,保障市民健康。
完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