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二题:私营骨灰龛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根据各政府部门现有的资料,现时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数目和地区分布为何;
(二) 去年,当局接到多少宗有关私营灵灰安置所的投诉,投诉的详情及当局的跟进情况为何;及
(三)
鉴于政府于本年年初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正研究制订合适的措施,以促进私营灵灰安置所业界提高资讯透明度,以及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研究的进展为何,有否计划将现有的私营灵灰安置所规范化;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现时,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共有八个公众骨灰龛,合共提供约167,900个公众骨灰龛位,除每年约有300余个可重用的骨灰龛位予轮候申请人士,现已全数配售。二○○九年七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同意拨款在和合石坟场内兴建一座新的公众骨灰龛,将提供约41,000个新骨灰龛位,预计于二○一二年可供使用。在公众骨灰龛以外,非政府的华人永远坟场管理委员会现时提供并管理约208,700个骨灰龛位,除少量可重用的骨灰龛位,已经全数配售。其预计在未来两年会多提供约50,000个新建成骨灰龛位。天主教、基督教与佛教等宗教团体营办的坟场,合共提供约119,300个骨灰龛位,现时约有35,400个尚未配售,预计在未来两年会多提供约8,000个新建成骨灰龛位。除此之外,私营骨灰龛在市场上有一定的需求,因为它们不单提供了骨灰龛位,而且亦为消费者带来选择。市民选择私营骨灰龛,主要因为其个人化服务,例如可在生前购买、可安排每日供奉,以及风水因素等。
本港各行各业的经营均须符合相关法例的要求。提供私营骨灰龛设施存放骨灰,虽然不构成公共健康及卫生问题,但仍须符合规划及建筑物的设计、建造标准和防火安全等的相关规管,以及地契条款。有关政府部门会根据其权限及相关的法例和行政措施,处理涉及私营骨灰龛的问题、查询及投诉。就议员的三部分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 就私营骨灰龛而言,政府部门现时获得的资料,主要是来自过往申请规划批准或被投诉的个案。以规划批准及过去三年收到的有关私营骨灰龛的投诉作统计,私营骨灰龛的数目及地区分布见附表。
(二) 二○○九年至今,规划署和地政总署分别接获29和143宗有关私营骨灰龛的投诉个案。另外,食环署则收到31宗怀疑私营骨灰龛的投诉个案。当中,各部门可能同时就同一骨灰龛收到多于一宗投诉。投诉内容主要涉及骨灰龛与社区不协调、违反地契条款、占用私人或政府土地、造成环境卫生滋扰、影响当区交通等事宜。各部门已经根据其权责及相关的法例,处理该等问题、查询及投诉,或转介其他主责部门跟进。
发展局指出,在规划方面,根据现时的《城市规划条例》,规划监督可以就发展审批地区(即新界乡郊)内被确认的违例发展采取执行管制行动。就骨灰龛个案而言,如规划监督经调查后,并有足够证据确定骨灰龛为违例发展时,会引用《城市规划条例》采取执管行动,包括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
地政方面,在收到有关个别土地用途违反地契规定的投诉时,地政总署会派人巡视现场,就实际情况可能涉及的地契条款谘询法律意见,并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如土地业权人申请将违反地契规定的情况规范化或拟申请修改土地契约条款以设置骨灰龛,地政总署会考虑及处理有关申请。一般而言,地政总署会要求申请人先申请及取得规划许可,及在处理过程中参考相关部门的意见。如申请获地政总署批准,地政总署会加入适当的修改土地契约条款,其中可能涉及补地价。
如果骨灰龛的经营带来街道管理问题,不同部门会根据其权限范围处理。就食环署而言,该署会在其权限内处理其中阻碍街道清扫工作及弄污街道等影响环境卫生的个案。此外,如烧衣活动引致空气污染问题,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可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的规定,派员实地调查,如证实有关活动所排放的空气污染物构成滋扰,环保署可向进行活动者发出《空气污染消减通知》,要求采取适当措施,消除滋扰。至于相关的噪音、阻碍交通等问题,警务处可按其职权范围采取适当行动。
(三) 正如本局在今年二月的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上表示,本局已经联同相关政策局及部门成立专责小组,研究如何处理骨灰龛发展事宜,并期望在今年稍后时间公布研究结果。促进业界提升资讯的透明度,以保障消费者权益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此外,我们亦要探讨其他可行方案增加骨灰龛设施供应,和推动社会移风易俗,鼓励市民以可持续推行的方式处理先人骨灰及悼念先人。至于规范化方面,正如回覆第二部分所述,规范化是处理未获认可的私营骨灰龛的主要方法之一。按现时机制,私营骨灰龛已有既定渠道和程序向有关部门申请正规经营其设施(例如申请相关的规划许可及/或修订土地契约等)。政府会继续处理规范化的申请,及考虑是否应在将来制定发牌制度规管私营骨灰龛的发展,并就此谘询公众的意见。
多谢主席。
完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7分
立法会第二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