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十四题:专职医疗人员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专职医疗人员包括医务化验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牙齿卫生员、听力学家、足病诊疗师、营养师、视觉矫正师、临床心理学家、义肢矫形师、言语治疗师、药剂师及配药员等。有不少专职医疗人员指出,随着本港医疗服务的发展,专职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上升,而他们的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及资历水平亦有显著的改变;此外,各专职医疗服务亦面对人手短缺及招聘困难等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公营医疗系统(包括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内的各专职医疗职系的入职资历要求为何;
(二)当局会否全面检视第(一)项所述的专职医疗人员的资历要求,并按各专职医疗职系的资历要求及工作性质重新厘定该等职系的薪酬水平;及
(三)鉴于有专职医疗人员指出,现时有部分专职医疗专业未纳入法定的规管制度,以致市面上有越来越多人声称是该等专业的医疗人员,并向市民提供未达相关专业水平的服务,此情况可能会危害市民健康,当局会否再次考虑把该等专业纳入法定的规管制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现时受聘于公营医疗系统的专职医疗人员包括受聘于卫生署的公务员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非公务员。在现行的公务员制度下,非首长级文职公务员职系按入职的学历要求,分为12个不同资历组别。一般而言,每一职系及职级的入职要求会因应有关职系/职级的工作需要,就学历、专业资格、专门技能、工作经验、语文能力及其他的质素要求,作出厘定。有关12个资历组别的资料、相关资历组别内的卫生署专职医疗职系及其基本职级的入职条件/资格载列于附件一。在厘定专职医疗职系的薪酬架构时,医管局大致上参考及采用公务员相关职系的安排。至于有关听力学家、足病治疗师及义肢矫形师三种卫生署没有聘用的职系,医管局的入职条件及资格载列于附件二。
(二)专职医疗职系的入职要求应否检讨,取决于有关职系的工作性质、职责及工作复杂程度等是否出现除了因公众期望提高、经济、社会环境、科技及技术应用的进步而带来变化之外的根本性的改变。如有任何公务员职系在招聘和挽留人才方面遇到确实和持续的困难,或该职系出现上述工作性质、职责及工作复杂程度根本性的改变,可按机制提出职系架构检讨。另一方面,医管局亦不时定期检视各职系的人力需求和供应,并会因应服务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在有需要时对个别专职医疗职系进行适切的职系检讨。
(三)面对香港人口增长及老化、市民对医疗服务需求增加等问题,政府已成立一个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担任主席的高层次督导委员会,就医护人力规划及专业发展进行策略检讨。委员会会根据检讨结果,就如何应付预计的医护人力需求、加强专业培训,以及促进专业发展制订建议,以确保香港的医疗系统得以健康持续发展。检讨涵盖13个受法定规管的医护专业。至于现时不受法定规管的专业的未来发展问题,督导委员会辖下的其他医护专业人员谘询小组,亦会按需要进行讨论。我们预计检讨会在二○一三年完成。
完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4分
立法会十四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