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立法会问题
立 法 会 十 四 题 : 政 府 继 续 不 时 检 讨 与 食 物 相 关 的 监 察 制 度
以 下 是 今 日 ( 四 日 十 七 日 ) 在 立 法 会 会 议 上 李 华 明 议 员 的 提 问 及 环 境 食 物 局 局 长 任 关 佩 英 的 书 面 答 覆 :
问 题
据 报 , 上 月 欧 洲 联 盟 指 中 国 出 口 的 一 些 食 品 ( 例 如 冰 鲜 鸡 肉 、 兔 肉 、 虾 蟹 以 及 蜂 蜜 等 ) 和 宠 物 饲 料 含 有 禁 用 的 抗 生 素 , 因 此 禁 止 该 等 物 品 进 口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会 :
( 一 ) 有 否 向 欧 洲 联 盟 及 中 国 有 关 部 门 了 解 上 述 情 况 ; 若 有 , 详 情 为 何 ;
( 二 ) 过 去 三 年 , 本 港 有 否 输 入 该 等 物 品 ; 若 有 , 每 项 物 品 的 数 量 为 何 ; 及
( 三 ) 过 去 三 年 , 有 否 定 期 抽 验 该 等 物 品 是 否 含 有 抗 生 素 ; 若 有 , 检 验 结 果 , 以 及 对 被 确 定 含 有 抗 生 素 的 物 品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为 何 ?
答 覆
( 一 ) 政 府 当 局 曾 分 别 向 欧 洲 联 盟 ( 欧 盟 ) 驻 香 港 办 事 处 及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了 解 有 关 情 况 。 根 据 所 得 发 布 的 资 料 , 欧 盟 是 基 于 其 辖 下 “ 食 物 及 兽 医 委 员 会 ” 关 于 内 地 在 管 制 牲 口 及 动 物 产 品 的 化 学 物 残 余 的 考 察 报 告 , 在 今 年 一 月 三 十 日 决 定 暂 时 禁 止 从 中 国 大 陆 进 口 所 有 源 自 动 物 并 供 人 或 动 物 食 用 的 产 品 , 受 影 响 的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蜜 糖 、 兔 肉 、 家 禽 和 甲 壳 类 食 物 如 虾 等 。 内 地 有 关 部 门 认 为 欧 盟 的 考 察 报 告 内 容 以 偏 概 全 , 夸 大 了 问 题 的 严 重 性 , 主 张 双 方 透 过 协 商 解 决 问 题 。
( 二 ) 过 去 三 年 , 上 述 的 食 品 及 动 物 饲 料 由 内 地 进 口 本 港 的 总 数 如 下 :
| 蜂 蜜 | 49,000 公 吨 |
| 冷 藏 鸡 肉 | 59,000 公 吨 |
| 冷 藏 兔 肉 | 95 公 吨 |
| 冷 藏 虾 | 18,600 公 吨 |
| 冷 藏 蟹 | 0.9 公 吨 |
| 动 物 饲 料 | 372,570 公 吨 |
( 三 ) 在 一 九 九 九 至 二 ○ ○ 一 年 年 间 , 当 局 定 期 从 内 地 进 口 的 上 述 食 品 抽 取 样 本 进 行 化 验 , 当 中 没 有 样 本 发 现 含 有 抗 生 素 。 而 有 关 部 门 亦 有 定 期 抽 验 进 口 和 本 地 的 食 用 动 物 , 以 监 控 使 用 抗 生 素 喂 饲 动 物 的 情 况 。
自 去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起 , 当 局 开 始 实 施 《 公 众 卫 生 ( 动 物 及 禽 鸟 ) ( 化 学 物 残 余 ) 规 例 》 及 《 2001 年 食 物 内 有 害 物 质 ( 修 订 ) 规 例 》 , 就 七 种 违 禁 化 学 物 ( 包 括 在 是 次 事 件 备 受 欧 盟 关 注 的 氯 霉 素 ) 和 十 种 订 有 最 高 残 余 限 量 的 受 限 制 化 学 物 在 食 物 、 食 用 动 物 和 饲 料 的 含 量 进 行 规 管 。 有 关 部 门 亦 已 调 整 了 检 验 计 划 , 以 配 合 新 法 例 的 执 行 。 本 年 一 月 至 三 月 期 间 , 有 关 部 门 从 内 地 进 口 的 上 述 食 品 抽 取 的 样 本 中 , 并 没 有 发 现 含 有 抗 生 素 的 情 况 ; 至 于 食 用 动 物 方 面 , 有 关 部 门 在 同 期 抽 取 的 一 百 样 本 中 , 发 现 两 个 样 本 含 有 违 禁 的 抗 生 素 。
为 保 障 公 众 的 健 康 , 当 局 一 旦 发 现 食 物 、 食 用 动 物 或 其 饲 料 含 有 违 禁 化 学 物 或 含 有 浓 度 过 高 的 其 他 化 学 物 , 会 立 即 按 法 定 的 权 力 适 当 处 置 这 些 商 品 , 包 括 按 《 公 众 卫 生 及 市 政 条 例 》 第 5 9 条 所 赋 予 的 权 力 , 检 取 、 移 走 及 销 毁 这 些 不 宜 供 人 食 用 的 食 物 , 以 及 按 《 公 众 卫 生 ( 动 物 及 禽 鸟 ) ( 化 学 物 残 余 ) 规 例 》 第 9 、 10 、 14 或 15 条 所 赋 予 的 权 力 , 暂 停 供 应 、 收 回 及 销 毁 受 化 学 物 污 染 的 食 用 动 物 或 饲 料 。
由 于 自 有 关 法 例 生 效 以 来 , 未 有 发 现 食 物 样 本 含 有 抗 生 素 , 至 现 时 为 止 未 有 食 物 因 此 被 有 关 部 门 检 取 、 移 走 或 销 毁 。 至 于 食 用 动 物 方 面 , 有 关 部 门 则 行 使 了 上 述 的 权 力 销 毁 了 四 十 只 怀 疑 受 违 禁 抗 生 素 污 染 的 活 猪 。
当 局 更 会 在 掌 握 足 够 证 据 的 情 况 下 , 考 虑 向 涉 嫌 触 犯 法 例 的 人 士 提 出 起 诉 。 根 据 《 食 物 内 有 害 物 质 规 例 》 , 任 何 人 售 卖 含 有 违 禁 化 学 物 或 含 有 超 逾 最 高 浓 度 的 其 他 化 学 物 的 食 物 , 最 高 可 判 处 第 5 级 罚 款 ( 即 $50,000 ) 及 监 禁 六 个 月 ; 而 《 公 众 卫 生 ( 动 物 及 禽 鸟 ) ( 化 学 物 残 余 ) 规 例 》 则 列 明 任 何 食 用 动 物 饲 养 人 或 贩 商 饲 养 或 管 有 含 有 违 禁 化 学 物 或 含 有 超 逾 最 高 残 余 限 量 的 化 学 物 的 食 用 动 物 或 饲 料 , 最 高 可 判 处 第 6 级 罚 款 ( 即 $100,000 ) 。 就 发 现 食 用 动 物 含 违 禁 抗 生 素 的 个 案 , 有 关 部 门 现 正 研 究 是 否 有 足 够 证 据 提 出 起 诉 。
有 关 部 门 会 继 续 不 时 根 据 风 险 评 估 的 结 果 , 检 讨 监 察 计 划 的 范 围 和 抽 查 的 样 本 数 目 。
二 ○ ○ 二 年 四 月 十 七 日 ( 星 期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