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问题

立法会问题第七条(书面答覆)
会议日期:二○○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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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黄成智议员 
作答者:卫生福利局局长

问题

据报,政府正检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及高龄津贴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按年岁组别划分(以5岁为一组别),现时主要依靠所领取的高龄津贴(俗称“生果金”)支付其生活开支的长者人数分别为何;

(二) 检讨高龄津贴计划的现时进展、正在研究的项目,以及何时会完成及公开有关报告;及

(三) 有否就综援计划的检讨工作设定研究范畴,包括研究应否对此项计划的每年开支设定上限?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会致力建立安全网,为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援助。按此,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会为有经济困难的人士提供援助,而公共福利金计划(包括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则针对性地为长者及残疾人士提供援助,协助他们应付因年老及残疾引起的特别需要。

在2002-03年,我们为综援及公共福利金计划预留的款项达220亿元,比1997-98年度增加了57%,约占今年经常公共开支的10%。由此可见,我们决心协助社会上因不同原因而面对经济困难的人士应付基本需要。现时,综援制度正协助约411 000名有需要的受助人,另有440 900名长者及94 400名残疾人士正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的现金援助。(1)

由于综援及公共福利金计划都涉及庞大的资源,我们会不时检讨现况,确保资源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及研究能更有效率及成效地运用资源的方法,以增强我们对有需要人士提供更多协助的能力。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已有任何决定及计划作出重大的改变。

就具体问题的答覆如下:

(一) 截至2002年3月底,共有440 900人正领取高龄津贴,其中113 200人介乎65-69岁,正领取普通高龄津贴,327 700人年龄在70岁以上,正领取高额高龄津贴。按年岁组别划分(以5岁为一组别)的分项数字见附件。普通高龄津贴受助人需申报经济状况。单身人士的资产及每月收入限额分别为169,000元及5,910元,夫妇的资产及每月收入限额分别为254,000元及9,740元。高额高龄津贴受助人则无须申报经济状况。因此,我们不能假定现时所有受助人都是主要依靠所领取的高龄津贴支付其生活开支。与此相关,政府统计处在2000年进行了一项统计调查,其中一个目的为理解非住院长者及中年人的经济状况。调查发现,每月有收入的长者(占99.6%的长者)中,89.0%的入息来源为“储蓄/定期存款利息或股息”、58.4%的入息来源为“子女给予的生活费”、51.6%的入息来源为“高龄津贴”、12.5%的入息来源为“薪金”及12.0%的入息来源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二) 鉴于本港人口正老龄化,及这一代与未来的长者的社会经济状况与人口特征之间的不同,我们一直按世界银行建议的三支柱模式考虑为有需要的长者提供经济援助。(2) 考虑到香港的情况,尤其是我们的低税率及简单税制,我们的目标,是要发展可长远持续的安全网,以便更好地利用资源,协助有需要的长者应付基本需要。如何达致以上目标涉及复杂的课题,我们正仔细研究。政府如有对该制度作出重大改变的建议,定会先谘询立法会及公众。


(三) 在2002-03年,我们为综援预留的款项共达160亿元,比2001-02年增加9%。正如上述,我们会不时检讨综援制度的现况,以确保资源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及研究是否有更有效率及成效地运用资源的方法。政府如有对综援制度作出重大改变的建议,定会先谘询立法会及公众。


注:
1 截至2002年3月底,高龄津贴正处理共有458 000宗个案,伤残津贴正处理103 000宗个案,其中包括正在处理中的个案。
2 三支柱模式为第一支柱:预防和纾缓贫困的强制性公共计划、第二支柱:维持退休收入的私人管理强制性退休计划及第三支柱:补助前两者的自愿存款年金计划。






附件

按年岁组别划分领取高龄津贴人数

(截至2002年3月底)
   
按年岁组别划分 人数
   
65-69岁 113 200
70-74岁 149 800
75-79岁 98 900
80岁或以上 78 900
   
总数 440 900
   
注:

1. 因进位差异,细项数字总和与总数会有分别。
2. 截至2002年3月底,高龄津贴正处理共有458 000宗个案,伤残津贴正处理103 000宗个案,其中包括正在处理中的个案。


2019年4月12日